李顯剛被決定逮捕!曾被批“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

正義網記者9月26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李顯剛涉嫌受賄、貪污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貪污罪對李顯剛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圖片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微信

任上被查

兩週前還在帶隊督導

公開資料顯示,李顯剛,男,漢族,1963年2月出生,在職研究生,管理學博士。李顯剛曾在原農業部工作,歷任農業部農村合作經濟指導司農民負擔管理處處長,農業部農民負擔管理辦公室副主任,農業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副主任等職。

李顯剛離開原農業部,任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副局級秘書,2000年任中央辦公廳秘書局正局級秘書。2005年他空降黑龍江,歷任黑龍江省委副秘書長、雙鴨山市市長、雙鴨山市委書記等職,2013年任黑龍江省政府秘書長,2018年任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2024年3月17日,他在任上被查。

正義網記者注意到,就在被查前不久,李顯剛還出現在公衆視野。據《牡丹江日報》消息,3月3日至4日,按照省委統一部署,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李顯剛帶隊到牡丹江市調研督導安全生產等工作,並主持召開省級領導分片督導牡丹江市安全生產工作座談會。

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

違規打探巡視信息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4年9月11日消息,李顯剛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通報稱,李顯剛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出入私人會所;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權違規爲他人職務晉升調整提供幫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金,大搞錢色交易;規矩意識缺失,違規打探巡視信息,違規留存涉密文件;道德敗壞;貪婪腐化,將公權力作爲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企業經營、案件處理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侵吞公共財物。

李顯剛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貪污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李顯剛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ID:JCRB_ZYW) 作者:張夢嬌 王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