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籲修兒少權法 公佈狼師姓名

臺北市信義區一傢俬立幼兒園爆發園長兒子狼師對多名幼童性侵案件,幼兒園鐵門遭人噴漆寫上不雅字眼,由於目前該處幼兒園及託嬰中心已是新業者在經營,遭噴漆的業者感到相當無奈,昨天上午也趕緊僱人清除噴漆字樣。記者杜建重/攝影

臺北市信義區私立幼兒園爆發狼師性侵案,衛福部將於一個月內訂定「例外事件」報導原則。民進黨立委林月琴主張,修法比照國外公佈校名、加害者姓名,並擬定報導原則,避免有心人挾怨報復;前立委王婉諭則表示,對於託嬰中心、幼兒園等機構,應適度放寬報導限制。

王婉諭說,「兒少權法」原本是爲了保護兒少隱私,避免孩子受到二次傷害,卻導致媒體無法揭露加害人資訊,反而成爲加害者的保護傘。林月琴說,媒體報導原則尚未修法前,裁罰權在地方政府,即便監察院已公開校名、加害者姓名,依現行法規,媒體報導還是有被開罰的風險,衛福部不應在修法及訂出例外報導原則前,就對外喊話可以報導校名。

林月琴指出,近年來孩童受到不當對待、虐待案件愈來愈多,衛福部應要調修法規,否則媒體不報導,地方縣市政府沒有壓力,且家長在不知情下,一直把孩子送到幼兒園,主張修法比照國外公佈校名,加害者姓名,並擬定報導原則。

國民黨立委提出臺版梅根法案,將對兒少權法與性防法提出修法,依再犯危險程度適度揭露加害者個資,並開放媒體適度報導。但曾爲兒福聯盟基金會執行長的立委王育敏卻未連署法案。

王育敏說,她支持衛福部先舉行專家學者會議,討論媒體報導原則後再提出修法,若草率修法很可能錯殺無辜,如新北喂藥案件被大肆報導,最後證明根本沒喂毒,結果幼兒園也倒了。

王育敏說,雖然揭露加害人個資可達到示警作用,但示警要很細膩,一旦過度揭露加害人恐引發社會公審、獵巫等情事,她將審慎思考後再提出版本。

衛福部次長周志浩表示,衛福部已說明,只要報導不會揭露被害者身分就能報導,但「不要被識別出來」是不確定的法律概念,會在一個月內集思廣益訂出容易執行的指引,後續有需要,該修法就修法。

幼兒園已換團隊 仍遭噴漆

記者廖炳棋/臺北報導

臺北市信義區私立幼兒園發生狼師性侵女童案件。一名黃姓男子昨晨在幼兒園兩家機構鐵門噴漆「性侵幼兒」字眼及涉案男老師的姓名,但目前兩機構已由新業者經營。警方經調閱監視器後,通知黃男到案,他坦承噴漆。信義警分局指出,黃姓男子到案後坦承不諱,訊後依妨害名譽、毀損罪嫌,函送臺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