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籲建查察機制 勿讓學生籃球聯賽成跨國仲介溫牀

立委今天針對近年國內高中籃球聯賽外籍球員爭議,以及未成年兒少跨國勞動問題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機關重視、建立查察機制,莫讓學生籃球聯賽成跨國仲介溫牀。

教育部體育署學校組長蔡忠益提到,學生的運動競賽是以學籍爲考量,爲保障學生的運動公平及升學權益,每年會滾動修正,也會跟勞動部聯繫,在制度部分可以建立得更好。

民進黨立委陳培瑜、莊瑞雄今天與臺灣足球發展協會理事長石明謹等人,今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提到,根據勞動部提供資料發現,今年出現以運動員工作許可名義,申請未成年球員來臺就讀並參與高中聯賽的情形,而以學生簽證專門招收外籍球員狀況,更是時有所聞。

陳培瑜認爲,爲避免臺灣教育系統與學生成爲未成年運動員跨國仲介溫牀,勞動部應就未成年外籍人士的工作許可設置檢核機制,協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同把關,而針對經仲介牽線持學生簽證來臺,卻無法受到妥適教育與學習的外籍兒少運動員部分,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體育署應建立查察機制。

莊瑞雄說,無論是高中聯賽還是大學聯賽,體育署應正視學生聯賽已失去初衷的問題,研議後續政策方向,籃協也應要有明確的球員管理與學生運動員育成政策,纔不會讓學生聯賽失焦,也能保障到這些學生時期就遠渡重洋來臺的外籍學生球員權益。

石明謹表示,爲避免兒少運動員被運動仲介剝削的風險,國際足總在2009年就已對未成年球員的轉會進行管制,日本也有針對學校足球賽事設置對於外籍生參賽的要求,這些規範可供臺灣參考。

受邀出席記者會的蔡忠益說,關於學生運動競賽部分,基本上以學籍作爲考量,如果有學籍的學生代表學校參加相關學生運動賽會,體育署會保障其權利,而以教育部主辦的學生運動賽事來說,基本上就是以學籍作爲資格。

關於運動公平性上,蔡忠益指出,這是大家都希望達成的事情,因此會有相關規程,規定學生符合哪些資格纔可以上場比賽,至於牽涉到外籍生部分,目前有規範,如果已加入職業運動聯盟,基於運動公平,就不適合參加學生聯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