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案酒駕採連坐法 乘客罰1萬、供酒者最高罰20萬

圖文/7car 小七車觀點

有鑑於酒駕肇事問題層出不窮,且現行法規制度無法給予遏制效果國民黨籍立委蔣乃辛在4月初提案要求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參考日本納入「酒駕他律機制」,對於酒駕的共乘者、供酒者,都納入裁罰

根據蔣乃辛所提出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5 條修正草案項目汽車共乘者明知汽車駕駛人有酒態酒容酒味服用含有酒精飲料,而仍搭乘者,駕駛人有酒測超標等情形時,共乘者處新臺幣一萬元罰鍰。

提案中也指出,提供酒類飲品店家,未勸阻酒駕,或協請代駕者,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酒駕者肇事致人傷亡,應處提供酒類飲品的店家停止營業一個月。

蔣乃辛對媒體表示,相關法規在日本已經行使 10 年之久 (2008迄今),因此執行面應該不難,只有執行尺度上的差別,至於供酒者該如何追溯、查緝,立委則表示店家要有提醒的義務,當善盡提醒責任後,行爲人就必須要自己負責任。

雖然目前立委的提案尚未交付表決,但酒駕問題長期以來遭受民衆詬病,再加上立委修法態度並不積極,屢屢遭到輿論的撻伐,因此這次立委的提案預計將爲酒駕問題重新審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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