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控竹北、臺中地政所「鑑界不實」 民房遭強拆不排除提告

立委陳椒華今開記者會,指控竹北、臺中清水地政所有鑑界不實狀況,導致民衆尋求司法救濟也難得到公正審理,而監察院報告明知有鑑界紀錄卻未提,損害人民權益。(陳椒華提供)

司法保障人民財產權,但常因土地鑑界不實或錯誤,導致民衆房屋被強拆,立委陳椒華今開記者會,指控竹北、臺中清水地政所有鑑界不實狀況,導致民衆尋求司法救濟也難得到公正審理,而監察院有調閱到鑑界報告,但公文卻寫未有鑑界紀錄,根本是提出不實報告,恐違反公務員登載不實罪,陳情人後續將控告地政局,請求法院暫緩執行拆屋還地。

陳椒華指出,新竹竹北溝貝段371地號土地,相鄰水利署二河局土地鑑界有爭議,當時監察院報告、新竹竹北地政事務所函文及國土測繪中心等作證都存在登載不實及涉嫌做假證狀況,登載不實和作假證間接影響法官做出錯誤判決。

臺灣公民財產權益保障協會理事長曾莉蓁說,鑑界界樁鋼釘2003年釘在水溝邊緣,2012年12月界樁卻被二河局和竹北地政局遷移至5公尺遠的地方,但國土測繪中心也沒有根據2003年鑑界地籍圖及水溝邊緣界樁鋼釘進行鑑定,後續又要拆遷房子,她無法接受,只好申請國賠,但卻沒想到地政所會提假證。

陳椒華表示,竹北地政隱瞞稱沒有土地鑑界,只有建物測量,導致法院做出錯誤判決,監察院也明知有鑑界復丈圖,但報告卻稱沒有土地鑑界,明顯違反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另外,清水地政所也有指界問題,臺灣公民財產權益保障協會羅鳳英表示,該所執行清水區社口段社口小段多筆地號地籍圖重測協助指界時,將正確界址從崁底位移至崁頂,導致陳情人失去石駁崁擋土牆,但該所在協調會又提出在石駁崁上建排水溝,完全忽略擋土牆是居安的保障。

羅鳳英說,水溝施工、石頭鬆動必產生骨牌效應,若遇雨水沖刷,墊高地基必定發生壤液化流失,屆時房屋被波及傾倒,誰要負責任,目前居民也不排除提告,要求清水地政所不能不實指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