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婉鈺想回民進黨 就看這個條款了

李婉鈺想回民進黨,就看這個了。本報資料

新北市前議員李婉鈺2014年因脫黨參選遭民進黨開除,今年5月重新申請入黨;據轉述,新系中常委樑文傑會中提議,應修「黨員入黨辦法」,明訂違紀參選者可直接否決入黨申請,有中常委認爲這分明「李婉鈺條款」;李案可望由新任複審小組處理。

據轉述,中常會決議,先由組織部調查基礎資料供入黨複審小組參考,並在下週三中常會前先開第一次會議討論。

民進黨中常會今通過,由中常委王定宇何志偉、樑文傑、陳茂松、吳秉叡擔任入黨複審小組成員,並由王擔任召集人。新任小組將依程序處理李婉鈺及其他重新申請入黨案子

2014年九合一選戰,李婉鈺違紀脫黨參選新北市議員開除黨籍,今年立委選舉曾代表一邊一國行動黨參選臺北市立委落選;民進黨新北市黨部5月舉行例行的入黨審查委員會,通過其入黨審查,並依民進黨「黨員入黨辦法」規定,報請中央黨部複審。

據轉述,樑文傑會中提出應修改「黨員入黨辦法」,明訂違紀參選者可直接否決入黨申請的建議;涌言會(海派)中常委王定宇卻認爲,每個地區政治生態不同及個案狀況也不一樣,應該累積個案後再訂通則

樑文傑受訪強調,並非針對李婉鈺,黨員退黨原因很多,有人是忘記繳黨費喪失黨籍,但違紀參選者,若不規定其不可再重新入黨,對很多終身黨員來說是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