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孟居離開大陸 陸委會:陸方未向我通報
陸委會。(本報系資料照)
臺商李孟居於2019年8月從香港入境深圳後失聯,後被判違反大陸國安法,刑期一年十個月;出獄後他被禁止出境兩年,已於今年7月24日離開中國大陸、前往日本。陸委會今日對此表示,關於李孟居離境一事,陸方並未向我官方通報,陸委會是由家屬聯繫得知。
陸委會副主委詹志宏今日於例行記者會上表示,關於李孟居的案例,陸委會從約4年前掌握後,一路陪着其家屬、進行必要協助,陸委會至昨天爲止都與家屬保持聯絡,對李孟居從大陸出境、抵達日本都有掌握。
媒體詢及,陸方是否就李孟居離境一事向我進行官方通報,詹志宏說「沒有」,都是由家屬聯繫得知。
至於李孟居何時回臺?詹志宏說,李孟居已重獲自由,他的行程由他自己安排,對於他何時回國,相信其家屬會跟陸委會保持聯絡。
媒體詢問,目前還有多少類似李孟居因附加刑仍於大陸之案例?詹志宏迴應,大陸很多個案都沒告訴當事人或其家屬任何理由就進行扣押,且扣押期間可能長達半年,有些個案因無法聯繫而失蹤、連家人都不知道。有些知情家屬會聯繫陸委會,但不見得希望個案遭到公佈,因此,陸委會並不公佈個案統計數量。
據報導,李孟居2019年8月從香港入境深圳後失去聯絡,大陸國臺辦當年9月確認李孟居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被扣留並依法審查。隔年,央視的一段節目指他被控「涉嫌爲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遭深圳市國家安全局逮捕,判刑一年十個月與兩年「剝奪政治權利」附加刑。
2021年,李孟居在出獄前一個月被告知,附加刑期代表他在此後兩年內不得離開中國大陸。BBC指出,李孟居於今年7月24日離開中國大陸,並飛往日本,這是他近四年來首度離開大陸。
李孟居接受BBC專訪表示,在附加刑期、遭禁止離境的兩年期間,他除了偶爾自己做生意,也依靠存款和家人支援,並只好把生活重心放在大陸、開始旅行,已經造訪至少100個大陸城市。他說,自己出獄後也主動認識中國公民社會的成員,「我想去探尋真相,就開始對中國人權議題有興趣,畢竟自己處於那時候那樣的處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