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繼續住在婆婆的房子、繼續顧小孩」律師:笑死,離婚是手段從不是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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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我要離婚。」

「爲什麼?」這是我一定會問的第一個問題。

「什麼爲什麼?我想要跟我先生離婚。」她似乎不知道這個問題的意思。

「我知道,當然是跟你先生離婚,不會是跟我。我要問你的是,爲什麼你要跟你先生離婚。」

「因爲我已經受夠他了。他從六年前,就藉故分房,讓我跟孩子睡在一起。平常對我就是大小聲,不然就是冷暴力,我真的很難接受。」可能是觸到她的痛處,她在電話那頭開始哭泣,像是終於有人可以聽他說話一樣。

好在我平常就經常接受哭泣地獄的洗禮,沒有跟着她的情緒走。

「好,先別難過。我問你,房子登記在誰名下?」

「我婆婆。」雖然她回答了我這個問題,但是她應該不知道爲什麼我會問。

「你們有幾個小孩?」我繼續追問。

「三個。」她應該還是不懂,爲什麼我不問她離婚的原因了。

「你現在的工作、他現在的工作?薪水多少?」看來已經像是身家調查了。

「我現在爲了照顧小孩,只能兼職,一個月一萬多。他一個月薪水大概十萬,家裡的開銷目前幾乎都是由他付。」

「好喔!你想好離婚以後的生活了嗎?」我問。

「我還沒離婚,怎麼想好離婚後的生活?」她應該覺得莫名其妙了。「他說,是我要離婚的,所以離婚以後,他可以讓我繼續住在他媽的房子裡,會給我一間房間住;我還是繼續照顧小孩,但是監護權要歸他,往後就這樣過生活。」

「笑死。」我不知道爲什麼,突然冷笑,「你跟他離婚,然後分到一間儲藏室的居住權,隨時會被趕走。你要繼續照顧小孩,沒薪水,哪天他帶着女友回家,在他房間做愛給你聽,是這樣?」

「可是,我不知道該怎麼辦?」她聽起來,知道這條件不對,但確實不知道怎麼往下走。

「這位同學,就當你剛剛離婚了,監護權也給你了。請問你,你等等要住哪裡?是路邊還是中途之家?小孩的扶養費,如果你先生不負擔,你要去哪裡找錢?小孩的學校要繼續在這裡嗎?還是要搬到哪裡?孃家可以幫忙嗎?你的工作找到了嗎?」我開始一連串問她問題。

對面的話筒,只剩下沉默。對,看來沒想過。

「啊你都沒想過,你要怎麼離婚?沒有離婚證據、沒有離婚規劃、沒有離婚後的物質保證,然後你跟我說你很痛苦,你想離婚?怎麼離?」我稍停了半刻,「我跟你說啊!你要先想想,怎麼找一份工作,有可以的收入,孩子未來要住哪,房租多少、坪數多大,還有沒有存款,萬一他不付錢怎麼辦。還有,這段期間你要蒐證,想辦法錄音,這也是你未來要提離婚的重要證據。」

她沒說話,靜靜的聽。

「你明天就跟他說,老公我不離婚了,我深深的礙着你,一定要跟你白頭偕老永浴濁水溪淡水河,保證嚇死他。」

「我知道了,我會好好想想。」她似乎想通了。

「要記得,離婚是手段,不是目的。對你來說,只要金城武沒追你,離婚都是可有可無的。重點是,你得要有想要幸福快樂的想法、企圖心與執行力,沒有這些,離婚這議題,根本是假的。」

「你不恐懼離婚,但不能在恐懼中離婚,好嗎?」

本文轉載自《呂秋遠律師FB粉絲專頁》,原文爲:「律師,我要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