裡長反映舊制影響都更 新北9處容積放寬今起上路
板橋大街廓住宅區建物情形。圖/新北城鄉局提供
新北9處都計區因前臺北縣府時期規定,未達8米道路住宅區容積率需折減,不少里長都反映如此機制影響都更作業。新北城鄉局表示,針對9處完成土管要點法定程序檢討,並於今公告發布實施,將原本未臨接8米以上道路住宅區容積率有條件從200%放寬爲240%,展現加速推動都更改建決心。
新北板橋、三重、新莊及中永和等9處都計區,因前臺北縣府時期規定,未達8米道路住宅區容積率260%至300%,需折減爲200%,讓都更推動受限,不少里長於行動治理建言,盼能放寬來加速大街廓內住宅區都更作業。
城鄉局長黃國峰指出,新北市長侯友宜在行動治理接獲板橋等地方里長之建言後,立即指示在兼顧地區防災、交通、環境容受力等面向下,有條件檢討放寬容積率,以加速地區都更改建。
黃國峰說明,經檢討這次9處都計區內,可適用之住宅區面積約170公頃,將有效帶動大街廓內老舊建築之更新改建,未來採都市更新開發之住宅區基地,其臨6公尺以上未達8公尺道路或現有巷道者,基準容積率得從現行200%酌予調高爲240%。
城鄉局補充,因指定須採都更方式辦理,故未來透過都市更新審議機制,將對基地周邊之防救災、開放空間、人行步行系統留設等面向整合考量,營造友善步行空間系統,在都市更新改建的同時,兼顧地區防災需求及交通容受力,創造地區最大環境效益。
該案已於12月26日公告發布實施,都市計劃法定程序辦理僅歷時3個月,充分展現市府政策推動執行效率,落實侯友宜任內積極推動多元都更整合的目標。
板橋都市計劃區內大街廓住宅區空拍現況建物及臨路情形圖。圖/新北城鄉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