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昂博愛座風波惹議 美女律師舉一法條:強迫讓座恐違法

律師李怡貞表示強迫讓座恐觸犯刑法304條。(圖/女人大律師李怡貞臉書、示意圖/Shutterstock)

作家李昂日前搭捷運聲稱身體不適,詢問3位年輕人讓座卻遭拒絕,讓她氣到在臉書公審對方,並要求臺北市長蔣萬安「明訂博愛座使用方式」,當事者隔天則在Dcard還原真相,並詢問網友:「告侵犯肖像權告的成嗎」,對此,知名律師李怡貞針對連日風波發聲。

李昂公審不讓出博愛座的年輕人引發軒然大波,當事者在Dcard還原真相,透露李昂當天氣色很好,更指出她在捷運上不握好扶手,難怪會站不穩,並還原當下情況,指出李昂全程自言自語:「我再試一次,看誰要讓座給我」、「這是博愛座,誰要讓座給我,沒有人要讓座給我」,而非她向外界所言「我不舒服,可以讓座給我嗎」,接着向網友詢問:「告侵犯肖像權告的成嗎」。

對於這一連串風波,知名律師李怡貞指出:「博愛座想讓就讓,不想讓就別讓,不讓沒有違法,硬強迫別人讓座纔可能違法」,強調此行徑恐觸犯刑法304條強制罪,不忘調侃:「上網情緒勒索或是討拍都不算啦」,對此,許多網友大表認同:「有些人因爲年齡就把它當對號座」、「讓不讓座都是自己的心意,爲什麼一定要強迫人家」、「正義魔人從此消失,或許就會更完美了些」。

李昂昨(22日)再度發文聲明,她向該名「當事者」喊話不要匿名躲在網路後面,歡迎站出來面對面講清楚,更強調看過她上節目的人都知道,說話方式一向直接,絕對不拐彎抹角,不禁反問:「我像一個會喃喃自語的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