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吃完降血壓藥…尋釁者繼續罵被刺死 一審判17年高院裁續押
五金配件工廠老闆葉榮華拿水果刀刺登門鬧事的陳姓前租客,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庭判葉17年徒刑,臺灣高等法院裁定葉9月3日起延押2月。記者林昭彰/翻攝
五金配件工廠老闆葉榮華不願再分租廠房給陳姓舊識,陳去年帶着6瓶啤酒與檳榔登門,並辱罵穢語,葉拿出水果刀嗆「你再罵得難聽,我真的會刺你。」接着回房服用降高血壓藥,但陳罵不停。葉拿刀朝陳的胸口偏左處刺下,拔刀後再刺入他左臉,陳身亡。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庭判葉17年徒刑,臺灣高等法院裁定葉9月3日起延押2月。
74歲的葉榮華3個兒子都已經近50歲、成家立業。葉與陳姓死者(56歲死亡)不僅相識多年且爲同行,兩人原本交情不錯,葉在新北市五股區凌雲路開業,還將三分之一的面積分租給陳,因陳常酒後鬧事,雙方漸生嫌隙。葉不堪其擾,不願再分租。
去年5月13日下午5點45分,陳騎機車到工廠找葉翁吵架,雙方爆發肢體衝突。過程中,陳不僅揚言要讓葉的生意做不下去,還以三字經、五字經辱罵葉。葉以右手反握持水果刀,由上往下朝陳的胸部偏左刺入,陳因顏面部、心臟、肺動脈幹銳器傷,導致心包囊填塞、大量出血而死亡。
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庭審理認爲,陳姓死者本來是與葉榮華面對面坐在廠房神明廳旁的桌前,陳以臺語對葉辱罵後,葉拿起桌上的水果刀說「你再罵得難聽,我真的會刺你。」隨後將水果刀放進口袋,進房間吃降高血壓藥再出來。
陳嗆「我就是不怕死,那你要怎樣?」,並往工廠大門停機車的地方走,葉追上前,陳又咒罵,結果慘死刀下;那把刀脫離成兩段,剩下刀柄在葉手上。
國民法官庭認爲葉身高約170公分,但陳只有165公分,卻拿刀往陳脖子下方胸前部位刺入,位置就在心臟處,智識正常的人都知道那是維持生命機能的重要臟器,認定他有殺人直接故意與確定故意。葉榮華辯稱只是傷人,且水果刀只有往陳的胸部刺1刀,沒刺臉。
陳的姊姊透過律師表示,家人哀痛不已,且瞞着80幾歲的老母親,就怕她知道後承受不了,且葉未談和解,希望法院重判。
國民法官庭認爲被害人當天沒有帶凶器,只是帶着6瓶啤酒與檳榔上門,且在瀕臨死亡之際,葉還用腳踹踢了被害人二次,手段兇殘。葉於1979年間因犯殺人未遂罪,被判刑6年,執行3年後出獄,再犯本案,也被國民法官庭認爲沒將法律看在眼裡。
因葉有自首,此部分符合減刑規定,但葉僅願意賠償死者家屬30萬元,對方無法接受,國民法官庭認爲他犯後態度不佳,判他17年徒刑。
檢方和葉皆上訴,高院認爲葉是第二次犯殺人罪,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對社會治安及他人人身安全有相當危害,且一審又被判17年重刑,可能逃亡,有羈押必要,因此裁定自9月3日起,延長羈押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