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滑手機、救生員修廁所 學童溺水8分鐘成癱8人被判刑

中市后里區1家補習班在3年多前帶學童到游泳池戲水,發生12歲男童溺斃意外,臺中地院依過失致死等罪判處泳池陳姓負責人等8人徒刑1年8月至6月不等。(資料照片/陳淑芬臺中傳真)

中市后里區1家補習班在3年多前帶學童到游泳池戲水,發生12歲男童溺斃意外,案發當時,老師自顧在岸邊低頭手機、泳池主任又調1名救生員離開現場,男童溺水8分鐘才被發現救起,送醫呈現腦死成爲植物人,並在2年前去世。臺中地院依過失致死等罪嫌判處游泳池陳姓負責人1年8月、主任和救生員等5人徒刑1年6月至6月不等,另2名老師均判8月,全案仍可上訴。

補習班張姓班主任及陳姓導師在2017年7月13日下午帶10多名學童到泳池戲水,該泳池現場原安排4名救生員,但泳池的王姓主任調1名救生員去修理馬桶,救生員人數降爲3人。12歲鄭姓男跌入深水區載浮載沉掙扎,老師及救生員等人並無人在第一時間察覺,直到其他學童發現告知救生員,經過8分鐘才救起男童送醫,但已呈現腦死狀態

檢警勘驗泳池監視畫面調查,將泳池及補習班等共8人遭依業務過失致重傷害罪嫌起訴。鄭童經就醫治療在2019年3月4日過世,鄭父悲痛指出,該照顧的老師、該救生的救生員嚴重失職,感嘆「大人們的過失,害死一個可愛無辜孩童」。

全案在臺中地院審理期間,僅1名陳姓救生員認罪,法官改依過失致死等罪判處泳池陳姓負責人等8人徒刑1年8月至6月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