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手機突現「記得吃避孕藥」簡訊 老公一看滿滿綠光
張姓男子到林姓妻子的手機內跳出「吃完最後一顆」、「應該2、3天就會來經」,他人要求她服用避孕藥的訊息內容,張男發現妻子外遇後離婚(示意圖,達志影像)
張姓男子2019年凌晨看到林姓妻子的手機內跳出「吃完最後一顆」、「應該2、3天就會來經」,他人要求她服用避孕藥的訊息內容,張男發現妻子外遇後離婚,但林女也告他並求償60萬元,刑事部分張男被依無故入侵他人電腦相關設備罪判處拘役50天,易科罰金確定,民事部分,臺灣高等法院駁回上訴,認定張男對配偶權被侵害的正當防衛,且符合比例原則,並未逾越必要程度,判張免賠確定。
張男與林女知悉彼此之手機密碼,張在2019年1月29日凌晨,看見林女所有之手機螢幕顯示LINE之訊息內容,他人要求林服用避孕藥之訊息內容,他驚覺林與他人有逾越一般社交行爲之不正常往來,甚至可能已發生性行爲,方有服用避孕藥之需求,因認林外遇。
張男未經林同意,以輸入密碼之方式,解鎖林之手機,瀏覽原告在LINE上與他人之對話內容,並持自身使用之手機,以錄影之方式,竊錄林女與他人間非公開之LINE對話內容。
刑事部分,張男被依無故入侵他人電腦相關設備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確定。民事部分,一審及二審審酌侵害配偶權之行爲之隱密性與蒐證困難,張男正當防衛尚符合比例原則,無防衛過當,雖因此使林之隱私權、秘密通訊權受有侵害,但免負損害賠償責任,判張男免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