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農津貼三讀修正 領取年資拉高至15年以上
▲立法院三讀修正老農津貼領取資格,由現行6個月提升至15年。(圖/東森新聞)
攸關老年農民權益的「老農津貼」修法,終於在立法院27日臨時會通過,三讀修法調高7000元老農津貼的領取資格,必須在近3年內於國內居住183天以上、農保年資超過15年,或是年資15年以上已領取勞保退休金的漁會甲類會員,而年資6個月至15年者則領對摺3500元。
爲了落實公平正義,遏止收購農地領取每月7000元津貼的「假農民」,立法院三讀修法,將老農津貼的領取資格從年滿65年歲,農保或漁會甲類會員年資由現行6個月,提高爲15年以上,但2014年6月27日前已經參加農保並持續加保,申領時投保年資爲6個月以上未滿15年者,津貼額度則減半爲3500元。
根據農委會統計,調整老農津貼領取資格後,第1年可節省6.5億元,第7年以後每年可節省30億元至40億元,平均每年節省30億元,省下的經費移作補助節水灌溉設施、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與保險等農業建設使用。
法案三讀後,綠委陳其邁轟馬政府年金改革只砍老農,軍公教年金改革卻毫無進展;臺聯立委葉津鈴也痛批,政府應該徹查假農民,而不是限制老農津貼的領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