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職災保險單獨立法新制後 職災家屬遺屬年金不看年資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邀請勞動部針對「職業災害千人率逐年顯著下降,惟近來重大職災事件媒體報導屢見不鮮,就我國職業災害預防精進作爲現況及檢討」專案報告。(林良齊攝)
太魯閣事故造成多人傷亡,其中包括如臺鐵司機員、清潔工等爲遭受職災,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明2天針對「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討論,其中把目前要納入年資的職災死者遺屬年金等未來不會再把年資納入計算,直接以投保薪資半數計算髮給,如果均未符合遺屬年金資格則可以領取一次請領的給付。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邀請勞動部針對「職業災害千人率逐年顯著下降,惟近來重大職災事件媒體報導屢見不鮮,就我國職業災害預防精進作爲現況及檢討」專案報告。
勞保局局長鄧明斌表示,如原本按4萬5800元、年資10年投保的話,遺屬年金爲每月爲7099元,如在2009年前有年資的話可以一次請領約206萬元;如果是按現行草案的話,投保薪資4萬5800元的話,每個月遺屬年金可達2萬2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