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連續工作超過6天不違法? 陳信瑜:確認適用行業別
勞基法一例一休的規定上路,對許多服務業業者造成衝擊。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勞基法一例一休的規定上路,對許多服務業業者造成衝擊,尤其是臺北市的產業以服務業居多,爲了兼顧勞工權益與服務消費者,勞動部公告餐飲業、資訊服務業、綜合商品零售業、醫療保健服務業、法律服務業、觀光旅館業、電影片映演業、社會福利服務業、理髮及美容業、市場及展示場管理業等等數十個行業可以適用4周彈性工時,事業單位只要依法經工會或勞資會議通過,即可在排班時以4周爲一個週期,每2周有2日例假,每4周之例、休日共計8日即可,彈性安排勞工的上班日期,合法又兼顧僱主需求。
勞動局陳信瑜局長表示,事業單位爲何種行業的認定,會影響勞動局認定其自何時開始適用勞基法,也會影響是否可依法使用4周或8周的彈性工時制度,勞動局主要是以其所從事之主要經濟活動來判斷行業別,如果事業單位從事多種性質不同之經濟活動時,就會按其產值(即營業額)最多者認定爲其行業。另外有關營業額之認定,因爲事業單位應依法繳納營業稅等相關國稅,據此,勞動局於事業單位申請行業別認定時,除要求事業單位提出營業項目相關說明外,主要系依事業單位依法報稅之資料判斷營業額之最主要來源,以符合函釋意旨。
陳信瑜局長呼籲,如果事業單位有適用行業別認定之需要,可以檢具
3.公司章程。
4.營業項目變更事項表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