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部逆時中要查 新北緩處理

新北市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考量非法外籍女看護仍在醫院隔離,先暫緩調查。圖爲大都會客運公佈第32例確診看護日前搭乘公車的畫面。(大都會客運提供╱吳亮賢新北傳真)

新冠肺炎32例確診病例爲非法外籍女看護,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日前雖強調,「不贊成防疫期間掃蕩非法看護」,新北市勞工局卻在昨上午收到勞動部來函,要求追查32案是否合法移工,與中央似不同調。對此,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考量個案仍在醫院隔離,先暫緩調查。

新北市長侯友宜昨受訪強調,病人需要移工幫助,防疫期間會對非法移工採「彈性關懷」角度。

中央26日公佈案32確診病例,由於當事人爲非法外籍看護,引發討論非法移工氾濫問題,隨後首例院內感染爆發,外籍看護也感染。陳時中日前在記者會強調,若此時加強取締非法看護,恐現人力缺口,「不贊成防疫期間掃蕩非法看護,只在乎他們是否健康與有無照顧責任」。

但新北市勞工局昨卻收到勞動部函,要求新北市府追查「案32」是否涉違反就服法,被外界解讀爲勞動部與疫情指揮中心不同調,引發議論。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考量該名外籍移工及其僱主仍在醫院隔離,現階段應避免稽查人員入院區接觸確診個案,待外籍個案痊癒或疫情緩和後,新北市會盡速調查。

對此,勞動部跨國勞動力管理組長薛鑑忠表示,發公文是2月27日提醒地方政府依法行政,沒「逆時中」問題。

薛鑑忠說,就服法裁罰是地方政府權責,提醒地方政府要針對這部分究責非法僱主及非法仲介,如果新北市政府暫緩裁罰,予以尊重。他強調,看到指揮中心通報第32例爲失聯移工後例行性的發文提醒,沒有加強查緝,而指揮官陳時中也是28日才強調「防疫優先」。

依就業服務法規定,聘僱非法外國人可處僱主15萬至75萬元;意圖媒介外國人非法爲他人工作,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