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貓遭集體毒殺 南市動保處緝兇
臺南市區驚傳數十隻浪貓被集體毒死,市議員盧昆福(右)質詢要求動保處長周志勳(左)會同警方緝兇。(取自臺南市議會網站/洪榮志臺南傳真)
臺南市中西區戶政事務所後方的協和公園一帶,連日來傳出有人餵食摻有毒藥的貓食,造成數十隻在周遭活動的浪貓被集體毒死。動保處8日凌晨接獲通報後,除立即派員前往查處,也將與警方合作、調閱監視器畫面釐清真相。市議員盧昆福要求動保處緝兇,並依《動物保護法》嚴懲行爲人。
臺南市議會定期大會昨天進行農業局業務報告時,盧昆福質詢揭露這起大規模毒殺浪貓事件。他說,有位阿公近日已經撿拾15只大小浪貓的遺體,也有民衆收了7只浪貓遺體;公園遍地可見貓屍,甚至連還在喝奶的幼貓也有,研判應是貓媽媽吃了毒食後餵奶,間接造成幼貓受害,讓人深感不捨與憤怒。
盧昆福認爲,這起毒貓事件的範圍相當廣,包括中西區協和公園、靠近兌悅門區域及民族路的巷弄內,都散佈大小不一的浪貓屍體。這些死亡的浪貓不是口吐鮮血,就是口吐白沫,鄰近區域還殘留疑似摻毒的貓飼料,投毒者顯然有意將當地所有的浪貓全部毒死。
動保處長周志勳表示,投毒者已經明顯違反動保法,動保處接獲多位民衆通報後,除立即派員前往現場處理,也將詢問當地住戶及嘗試調閱私人監視器畫面,並與警方配合追查行爲人,進一步釐清案情。
不過,鑑於貓只屍體已清理完畢,無法檢驗毒物,進一步判定是否因爲毒物致死;動保處也要求相關人員,未來接獲類似案件時,需將貓只屍體先送回動物之家冰存,以利後續檢測毒物。
動保處還強調,根據《動物保護法》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如經調查確認有違法行爲時,依法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併科20萬至200萬元不等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