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提案適用期薪資至少80% 勞動部長迴應了
勞動部長許銘春13日迴應,相信立委提案立意良善,但勞工不會因爲處於適用期就排除勞基法適用。(本報資料照片)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日前提出欲修正《勞動基準法》,使「試用期法制化」,薪水不得低於應聘工資80%,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則質疑,等同僱主能給比22k還低薪資。勞動部長許銘春13日迴應,相信立委提案立意良善,但勞工不會因爲處於適用期就排除勞基法適用。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13日審查立委提案《工會法》、《勞動基準法》、《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修正草案。
針對國民黨立委欲提案修正勞基法,使試用期薪水低於應聘工資80%,勞動部長許銘春會前表示,相信立委提案出發點良善,只是法令如何設計得更完善,保障勞工權益、勞資和諧,可以充分討論,但處於適用期的勞工權利義務範圍,勞資雙方都必須遵守,並不會因爲適用期,就排除適用勞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