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提普發1萬元現金 付委審查

藍提案普發1萬元現金一讀付委審查,若程序順利,民衆最快6月可領錢。(本報資料照片)

去年度國家超徵稅收創新高,國民黨主張還稅於民,閣揆卓榮泰日前對於行政院是否提對案,明確表示「朝這個方向走」;國民黨團7日提出「稅收超徵全民共享發放現金特別條例草案」,明定普發1萬元,成功一讀付委審查,若程序順利,民衆最快6月即可領到錢;但主計總處仍強調,收支賸餘應優先用於償債,不宜常態性普發現金。

根據國民黨團付委提案內容,有鑑於財政部上修113年全國總稅收實徵淨額達3兆7619億元,較預算數高出5283億元,創下政府稅收超徵最高紀錄。另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資料所示,113年全年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達2.18%,顯示民生物價壓力持續攀升。

國民黨團表示,鑑於政府稅收來自人民,連年鉅額超徵稅收理應與全民共享經濟果實,還錢於民,且前行政院長蘇貞昌院長2022年亦將其中的一部分超徵「還稅於民」,全民普發現金6000元,因此期盼此次能普發1萬元。

而根據草案內容,條例辦理現金髮放所需經費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經費來源則以前一年度的稅收超徵數額支應;並在第8條明確規定,施行期間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且「本條例施行期間屆滿,得經立法院同意延長之」。

這項草案昨一讀付委審查,立院財政委員會將於10日排定公聽會,依照程序,將等4月處理完總預算後才正式排案處理,等立法院會通過後再送行政院執行;藍委賴士葆估計,若過程一切順利,最快6、7月左右1萬元即可開始發放給民衆。

然而,主計總處提交給立院財政委員會的書面報告指出,稅收實徵數超過預算數額,不代表當年度財政有餘,須先彌平差短,並扣除法定還本,纔是政府可用財源。另收支賸餘應優先用於償債或留供未來重大政事支出,普發現金不宜常態性辦理。

民進黨立委李坤成也認爲,超徵的金額最好能夠妥善運用,例如用來照顧弱勢,會比普發現金更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