瀾湄清潔空氣倡議聯合聲明(摘要)
新華社泰國清邁8月16日電 瀾湄清潔空氣倡議聯合聲明(摘要)
瀾湄合作第九次外長會於2024年8月16日在泰國清邁舉行。我們,瀾湄六國代表團團長,重申致力於落實《瀾湄合作第四次領導人會議內比都宣言》和《瀾湄合作五年行動計劃(2023-2027)》就清潔空氣達成的共識,並發表如下聲明:
一、我們一致認爲,瀾湄地區正遭受日益嚴重的空氣污染特別是細顆粒物(PM2.5)污染問題,損害民衆健康,並造成生態、經濟和社會影響;
二、我們讚賞六國單獨和共同作出努力,制定實施旨在防範、檢測、應對空氣污染的各項措施。這些努力與應對空氣污染的相關目標和路線圖是高度一致的;
三、我們讚賞中國通過瀾湄合作專項基金及其他資金渠道,爲緩解地區空氣污染相關合作項目提供支持,“包括空氣質量監測和評價(緬甸)”“湄公河地區農業廢棄物管理的可持續供應鏈(泰國)”“霧霾中PM10和PM2.5對能見度影響(泰國)”等項目,並鼓勵成員國繼續在上述領域開展合作;
四、我們重申加強地區合作以減輕PM2.5影響、維護公衆健康的重要性。農業廢棄物焚燒、森林火災、刀耕火種的傳統耕作方式和輪作耕種等因素導致空氣中PM2.5含量升高。爲解決上述問題,六國應共同努力,加強空氣質量監測並推廣可持續生產實踐;
五、我們將努力提升公衆意識,並推動利益攸關方參與應對地區空氣污染的行動。我們也鼓勵調動多方資金、人力和技術資源,以確保空氣污染防治工作獲得足夠投入;
六、我們強調各級政府在應對空氣污染問題中的作用,鼓勵其充分發揮各自優勢,加強次區域和區域交流合作;
七、我們鼓勵成員國空氣污染和環境主管部門加強溝通,共同實施具體合作,採取務實舉措,開展聯合研究,持續爲瀾湄地區民衆帶來實實在在的福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