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開國際記者會? 民進黨團:不遵守自己國家憲法還去告洋狀

▲民進黨團記者會。(圖/記者皮心瑀攝)

記者皮心瑀/臺北報導

憲法法庭宣告國會改革法案釋憲結果,包含國情報告即問即答、藐視國會等條文,因爲規範不清、可能侵害人民權利、違反憲法精神等緣故,幾乎都違憲,而國民黨團傳出有意召開國際記者會。對此,民進黨團28日表示,每個立委宣誓就職時,誓詞都有說要遵守憲法,藍營自己不遵守憲法,還想去告洋狀,是不是搞錯對象?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說,國民黨要曲解大法官解釋,並想訴諸國際,但自己國家的憲法不去遵守,想要去跟國際媒體說些什麼呢?

吳思瑤指出,民衆黨團總召黃國昌稱立法院是沒有牙齒的老虎,這錯了,大法官說的是,立院有權力,但不能濫權,要權責相輔,立法院不能成爲到處亂咬人的瘋狗,憲法要捍衛,所以民進黨團有五個主張,第一,停止詆譭大法官;第二,啓動人事同意權;第三,終止調閱小組違憲項目;第四,憲法訴訟法要停止審查;第五,針對大法官解釋啓動修法。

吳思瑤說,如果不想當違憲立院,在野切莫繼續毫無悔意成爲違憲慣犯,綠營願意朝野合作,立院可當違憲更生人,把違憲法案修成合憲,藍白也不要再把綠的提案丟包。

民進黨團書記長蔡易餘說,這次釋憲扣緊幾個精神,首先是權力分立,立法院不能凌駕其他機關;第二是責任政治,不管是行政官員、立委,在立法院都扣緊政治責任、法律責任的分際;第三是憲法忠誠義務,這三個原則很重要。

蔡易餘指出,藍去附和自家立委翁曉玲說沒必要遵守釋憲,這非常誇張,他用憲法條文迴應,憲法第78條,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憲法第171條,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而法律與憲法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由司法院解釋之;憲法第173條,憲法之解釋,由司法院爲之。

蔡易餘說,每個立委宣示的誓言都有說,恪遵憲法、效忠國家,他無法理解國民黨說不服從他們一直說要捍衛的中華民國憲法。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5項有提到,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爲,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爲違憲,所以國民黨主席朱立倫要思考這種不遵守憲法的行爲已經到違憲程度,應回到憲法本身好好遵守憲法,不管是未來要修法或基於對憲法忠誠義務行使人事同意權,朝野要趕快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