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國新辦新聞發佈會的報道】 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成立五年來—— 加強知識產權法治保障 爲守護創新貢獻司法力量
(原標題:【來自國新辦新聞發佈會的報道】 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成立五年來—— 加強知識產權法治保障 爲守護創新貢獻司法力量)
光明日報記者
光明日報通訊員
2月22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國家層面知識產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運行有關情況。據介紹,自2019年1月1日成立以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共受理案件18924件,審結15710件,審判質效明顯優於改革前的審理機制,充分體現了國家層面知識產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的制度優勢,切實加強了知識產權法治保障。
“法庭貫徹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理念,堅持嚴格保護,加大對關鍵核心技術、重點領域、新興產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推動發展新質生產力。加大侵權賠償力度,高額判賠案件越來越多,2023年在8起案件中適用懲罰性賠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二級大法官陶凱元在發佈會上介紹,我國已成爲審理專利和植物新品種案件最多的國家,法庭形成了一批標杆性裁判並在國內外產生重要影響。
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副庭長、一級高級法官郃中林表示,法庭五年來受理的技術類知識產權和壟斷案件年均增長率爲27%,其中發明專利侵權類案件年均增長30.9%;當事人訴請和法庭判賠金額超過億元的案件日益增多,反映出科技發展對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需求越來越強烈。同時,法庭受理的案件技術前沿日益擴展,新類型糾紛不斷涌現。2021年,法庭受理的涉戰略性新興產業案件佔案件的四分之一左右,2023年增長到近三分之一,涉及大數據、人工智能、基因技術等新領域新業態的新型糾紛不斷涌現。
郃中林表示,法庭成立以來堅持嚴格保護、能動司法、統籌協調的知識產權審判理念,加強對科技創新的司法保障。如“WAPI”案和涉“路由器”案均涉及通信方法發明專利。按照傳統的侵權判定的思維方式,這類發明專利很難獲得實際保護。但在這兩起案件中,法庭確定了多主體實施的通信方法最終該如何保護的路徑,有效保護了專利權。
郃中林介紹,法庭堅持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如“蜜胺”案的兩個原告,兩個權利人,一個是中外合資企業,一個是高科技民營企業,四個被告分別爲一個國資背景的上市企業、兩個民營企業和一個個人。二審最終全部支持了原告的訴訟請求,判賠2.18億元,這個賠償只是針對一期項目,判決作出後,雙方當事人在執行過程中達成全面和解,對一、二期項目全面和解,權利人獲得的最終賠償加補償達6.58億元,創造了目前我國知識產權維權的紀錄。法庭加強對民營企業科技創新成果的司法保護。比如,“WAPI”案的原告是一家民營科技企業,被告是一家大型跨國公司的在華投資企業,該案最終判令被告承擔1.43億元賠償。
郃中林表示,法庭注重維護公平競爭和誠信經營的市場環境。如“給排水”公用企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和“殯葬服務”公用企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兩起壟斷案件的原告,均爲小微民營企業,法庭支持了原告的訴訟請求,認定有關公用企業構成壟斷。同時,法庭本着實質解紛和促進合作共贏的司法理念,努力促使當事人從對立變成合作。法庭成立以來,民事二審實體案件的調解撤訴率達37%。如“智能物流機器人”案原被告均爲“獨角獸”企業,雙方有多起案件糾紛。法庭在審理過程中促成雙方達成全面和解,兩家企業實現合作共贏。
知識產權法庭成立以來,不斷加大侵權損害賠償力度,判賠了多起判賠額度過億元的案件。
“我們在許多案件中看到,權利人花費鉅額投入研發的創新技術爲其帶來了明顯的競爭優勢。比如在‘香蘭素’案件中,原告的‘香蘭素’產品一度佔據全球市場的60%。對於侵權行爲,必須判令足額的賠償纔能有力加以制止。”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副庭長、一級高級法官周翔表示,法庭樹立嚴格保護的司法理念,在辦案過程中堅持以事實爲依據,堅持盡力查明權利人因侵權所遭受的損害、侵權人獲利或者是專利許可使用費,在此基礎上確定侵權損害賠償的數額。
周翔表示,法庭始終慎用法定賠償,在充分查清相關事實的基礎上判決足額賠償。對於侵權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是實際控制人,能夠認定其與企業構成共同故意侵權的,判定其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法庭全面嚴格落實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以有效遏制各類侵權行爲。在“卡波”技術秘密侵權案中,法庭首次適用並頂格判令5倍的懲罰性賠償3000餘萬元。
截至2023年年底,知識產權法庭共受理涉外當事人案件1678件,審結1198件。
“涉外案件佔法庭案件將近十分之一,凸顯了知識產權訴訟的國際性。”陶凱元表示,知識產權法庭受理的發明專利授權確權行政案件中,涉外案件佔比爲三分之一,表明中國市場對外國的創新主體很有吸引力,“簡單來說,就是外國的創新主體、外國的當事人很願意來中國申請專利、獲得專利”。越來越多的外國企業選擇到中國法院解決知識產權糾紛,表明中國日益成爲國際知識產權訴訟的優選地之一。
知識產權保護是國際社會關注的焦點和熱點。知識產權法庭積極履行知識產權國際條約義務,依法妥善審理每一起涉外案件。在“DAKS系統”技術秘密侵權案、“輪胎成型機”專利權屬案等審結後,有關當事人表示,案件展示了中國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司法環境,增強了投身中國市場的外國企業的信心。
陶凱元表示,涉外知識產權司法審判是中國涉外法治的重要窗口,中國法院將一如既往高度重視加強涉外知識產權審判工作:始終堅持平等保護的原則,讓各國企業在中國的投資更加安心、放心、順心;更加註重司法透明和程序友好,增強司法公正獲得感;認真履行國際義務,提高訴訟的便利性,展現大國誠信和擔當,爲世界貢獻東方經驗和東方智慧。
《光明日報》(2024年02月23日 03版)
[ 責編:徐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