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擾當地發展的難題這樣破解(看準了就堅定不移抓)

本文轉自:人民日報

內蒙古準格爾旗徵地全程公開透明,統一賠償標準

困擾當地發展的難題這樣破解(看準了就堅定不移抓)

本報記者 丁志軍

日前,記者走進位於內蒙古自治區準格爾旗準格爾召鎮黃天棉圖村的內蒙古和泰煤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和泰煤業”)廠區,恰巧碰上剛從徵地集體簽約會上回來的礦長鬍猛。他一臉喜色地告訴記者:“先導組來了一個月,就解決了我們的徵地難題。按照這樣的進度,年內復產肯定沒有問題。”

胡猛口中的先導組,是準格爾旗政府今年專門爲解決徵地難題而成立的專項行動小組,由副縣級以上領導帶隊。在此之前,和泰煤礦因爲徵地工作遲遲無法推進而被迫停產。

“準格爾旗有煤炭生產企業上百家,年生產煤炭超3億噸,承擔着國家重要的能源保供任務。然而,有的企業因徵地問題沒有解決,導致無法按期生產,嚴重影響了保供任務的完成。”準格爾旗委副書記、旗長王國泉說,土地徵收牽涉多方利益,如何在實際工作中既堅守政策底線,又切實保障羣衆利益,同時爲企業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考驗着政府的治理智慧。

“以前徵地沒啥明確的標準,過程也不太透明。有的人在地界問題上爭執不休,企業爲了儘快解決問題,不得不在有爭議的土地上支付雙份賠償。”胡猛說。

“我們這地處丘陵地區,單純依賴種植和養殖收入有限。說句心裡話,不少人願意被徵地。”但爲何徵地工作成了“難啃的骨頭”?黃天棉圖村黨支部書記蘇喜軍說:“過去,徵地都是逐家逐戶單獨談判,缺乏透明度,矛盾久拖不決,有些就慢慢結成死疙瘩了。”

今年1月31日,經過充分徵集民意和召開四輪聽證會,準格爾旗政府發佈了《土地徵收補償安置和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規定:實物量調查結果、拆遷補償資金以及特殊事項的補償必須實行“三榜公示”,確保公開透明,杜絕暗箱操作;徵地補償資金向集體經濟組織全體成員公開,拆遷戶的補償情況對項目內其他拆遷戶定向公開;《辦法》還取消了分類定價,統一了地上附着物的賠償標準。

“《辦法》實施後,趕在徵地公告發布前搶種搶建的現象基本上消失了。”第六先導組組長、準格爾旗副旗長劉玉成告訴記者,根據《辦法》,林木、育苗、青苗、網圍欄等地上附着物一律不再進行清點,而是按照每畝3.5萬元的標準進行補償。這一規定不僅保障了農牧民利益,也減輕了基層幹部的工作負擔,提高了工作效率。

“徵地工作難開展,根子在於缺乏透明度。”準格爾召鎮黨委書記付國強一語中的。“從政策制定到簽約完成,我們讓老百姓參與到徵地的每一個環節,確保全程陽光透明,矛盾自然就化解了。”付國強告訴記者,在這次徵地工作中,爲了解決地界爭議,黃天棉圖村專門成立了指界小組,由先導組成員、村支書、村監委委員以及熟悉地界情況的村民組成,大家坐在一起“會診”,地界爭議難題一一化解。

“我這次徵地補償款得到400多萬元,可是家裡有8口人,一旦這筆錢被分散使用,很快會花光。”剛簽完徵地協議的村民徐文貴道出了焦慮,“土地沒了,錢也花光了,下一代的生活咋辦?”

準格爾旗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閆飛告訴記者,旗裡計劃由當地鎮級政府和村民委員會共同出資成立新能源投資公司,引導村民入股參與新能源項目,獲得長期穩定的收益。

“如果收益穩定,下一次再徵地,我還會把補償款投進來。”徐文貴說。

《 人民日報 》( 2024年07月11日 1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