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指空軍前副司令張延廷是臺奸 於北辰貶抑人格判賠20萬
▲無黨籍桃園市議員於北辰上節目暗指前空軍副司令張延廷是「漢奸」遭求償100萬元。(資料圖/《豈有此呂》)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知名軍事評論者張延廷於節目中,針對「中國若出兵,我國國軍可撐幾天?」的提問進行分析,然而,桃園市議員於北辰隨後在另一節目中,未指名道姓卻明顯影射張延廷,批評說:「漢奸嘛!臺奸嘛!」張認於使用貶抑人格的字眼,蓄意損害其名譽,提告求償100萬。士林地院認於言詞顯非出於善意評價,故判賠20萬元。
事件起於今年5月26日,張延廷受邀參加《風傳媒》製作的《下班瀚你聊》節目,針對「中國若出兵,我國國軍可撐幾天?」的提問,張延廷進行軍事分析,表示:「中國必會採取快節奏攻勢,根據演習天數估算,約2天內可攻陷臺灣,寬鬆估算乘以2,則爲4天。」
然而,桃園市議員於北辰隨後於《三立新聞網》製作的《94要客訴》節目中,未直接點名卻暗指張延廷,表示:「某將軍說兩天打下來,寬限一點,4天好了,我聽了差點吐血!多幾個這種人,4小時就打下來了,漢奸嘛!臺奸嘛!敗類嘛!」並強調「我不用講他是誰,大家應該知道是誰了」,引發輿論爭議。
張延廷認爲,於北辰未經合理查證便恣意使用「漢奸、臺奸、敗類」等具高度貶抑性的言詞,蓄意貶低其專業形象及社會評價,已違反善意評論的界限,遂依民法第184條及第195條提告求償100萬元。
法官審理後認,張延廷的國防分析內容屬於公共議題,應受社會理性討論,於若不認同該觀點,本可提出專業反駁,然而使用「漢奸、臺奸、敗類」等極具侮辱性的詞語,並非出於善意評論,已超出言論自由所保障的合理範疇,足以損害張延廷在社會上的評價,構成名譽侵權。
法院審酌張延廷爲政戰學校政治系法學博士,曾任空軍副司令、空軍司令部政戰主任、空軍官校校長,於北辰爲陸軍少將退伍,現爲桃園市議員,兩造均時常接受媒體訪問發表對軍事情勢分析、軍事政策評論,並參酌兩造於社會上影響力等等情,判於北辰須賠償張延廷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