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新北國三生割頸命案 「乾哥乾妹」涉殺人一審判決出爐
▲新北楊姓國三男學生在校內遭同學割頸身亡,受害者父母(戴帽者)認爲涉案的「乾哥乾妹」是殺人犯、「根本毫無悔意」。(資料照/石一佑提供)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新北市去年(2023年)底發生國三男學生在校遭同學刺殺身亡悲劇,引發大衆關切與撻伐,涉持刀行兇的郭姓乾哥與惹起事端的林姓乾妹,被新北地院少年法庭裁定收容、羈押禁見至今,新北地檢署起訴2人涉犯殺人罪嫌,郭男坦承持刀刺死被害人,林女不認罪,少年法庭密集審理4個月,今(30日)判決郭9年、林8年,可上訴。
新北院提供簡要判決理由指出,法官認爲檢察官起訴事實屬實,起訴法條亦適當,本案「乾哥乾妹」共同犯殺人罪,依《刑法》第18條第2項「14歲以上未滿18歲人之行爲,得減輕其刑」規定減刑。
本案發生於去年12月25日中午12點多,就讀新北市某高中附設國中部三年級的15歲林姓少女,到同年級楊姓男學生班級找人聊天,被楊男要求離開以免打擾其他同學午休,林女不爽被楊男說了一句:「妳又不是我們班的!」轉頭跑去找同年級的郭姓「乾哥」訴苦。
▲校方佈置追思小站,讓師生寫追思文、摺紙鶴給枉死的楊姓男學生。(資料照/記者戴上容翻攝)
郭男找楊男理論替「乾妹」出氣,雙方一言不合,郭男涉持預藏彈簧刀朝楊男頭頸等處狂刺10刀,因事出突然,在場師生都來不及阻止,楊男大失血倒地,送醫搶救34小時,隔天(26日)晚間仍回天乏術。
此事震驚校園、家長與社會大衆,不少人自發到校門獻花哀悼枉死的男學生,校方也在校園佈置追思小站,讓師生寫卡片紙條、摺紙鶴悼念逝者、撫慰生者。
▲新北國三生遭割頸案追思音樂會上,遇害男學生的父親悲嘆「法律保護犯罪者」!(資料照/記者許敏溶攝)
楊父不捨兒子赴校上課竟變成赴死,今年(2024年)1月25日在兒子告別式上淚眼控訴「教孩子維持正義錯了嗎?」並當場朗讀聲明要求「殺人償命、速審重判!」期盼用兒子血淋淋的教訓,喚起大衆關注重大刑事案件的機制。
涉行兇的「乾哥」被移送新北地院少年法庭,經法官先後裁定收容、羈押禁見於臺北少年觀護所至今。「乾妹」原被責付家長管教,卻頻脫序PO文嗆外界「你們這些人根本不懂事實真相,我也沒有教唆殺人」、「我未成年法律會保護我」,還抱怨「因爲這件事我爸已經斷了我零用錢」等語,引起更多反感。
▲新北國三男學生在校內遭同學割頸枉死,震驚社會,許多民衆自發到校門口獻花哀悼。(資料照/記者陸運升攝)
網友肉搜這對「乾哥乾妹」個資PO網打抱不平,新北院點名社羣平臺應「即刻下架」這類貼文、喊話網友勿轉傳「以免觸法」,反而激起公憤、痛批司法角色錯亂等,「孩想陪你長大」等家長團體更要求修訂《少年事件處理法》。網紅「小商人」在美國紐約時代廣場買電子看板廣告、公佈「乾哥乾妹」照片,還有人在新北市五股區懸掛外牆廣告、疾呼「人神共憤、法不容」,已被拆除。
接着又傳出「乾妹」買新手機,涉私訊目擊命案的同學企圖串供,被人截圖舉發,警方報請法官核發搜索票,今年1月4日依《少年事件法》新制,約談「乾妹」查扣新手機做數位鑑識,取得通訊對話證據後,隔天(5日)由法官先後裁定「乾妹」同樣收容、羈押禁見於臺北少年觀護所至今。
少年法庭調查認定「乾哥乾妹」構成《少事法》所定「犯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都年滿14歲,今年3月21日裁定2人移送新北檢刑事偵辦,檢方今年5月9日起訴「乾哥乾妹」均涉犯殺人罪嫌,移回少年法庭審理。
法官考量郭男衝動控制能力不佳,林女守法意識薄弱,本案危害社會治安與校園安全非輕,審理期間透過少年調查官與觀護所持續晤談、輔導,也例外准許2人與祖父母、父母及法院少年保護官、學校輔導人員及社工接見通信,藉此穩定2人情緒。
此外,法官指定少年調查官協助被害人家屬,除告知少年事件處理流程及《少事法》相關規定,也安排開庭事宜、代爲轉達意見及針對家屬對案件及庭訊過程的疑問適度說明,減輕被害人家屬於程序進行中所生的不安焦慮等負面心情。
至於後續民事賠償責任,因「乾哥乾妹」未成年、法定代理人須負連帶責任,但楊父曾說,「乾哥乾妹」和他們的父母早已脫產、沒有賠償能力,「我們只能求償無門」。「乾妹」家人表示,案發後被網友肉搜、連夜搬家又丟了工作,甚至只能躲在車上度日,到處流浪很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