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謝宜容霸凌列瀆職被告遭境管 新北檢證實但「不便說明」
▲涉霸凌案爆發後,謝宜容拍攝影片道歉了。(圖/翻攝YouTube)
記者陳以升、黃哲民、戴若涵/新北報導
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一名39歲吳姓公務員疑似受職場霸凌所苦,4日在辦公室內輕生,而勞動部調查報告認定,北分署長謝宜容「目的良善」,並將吳男離世原因歸咎於工作量過大等因素,此案引發衆怒。新北地檢署分案調查,並將謝宜容列爲他字案被告,朝瀆職罪嫌偵辦,22日更實施境管,對此,新北檢證實了,但因案件仍在偵辦中,理由不便說明。
案件曝光後,謝宜容20日道歉了,併發出聲明稱「虛心接受,坦然承擔責任」,但又稱吳姓公務員的死亡「與本人於機關內領導風格、行爲作法無關」,撇清的言論一出,瞬間引爆輿論。
▲新北檢處分限制謝宜容出境出海。(圖/突發中心翻攝)
針對此案,律師謝嶽龍分析,謝宜容承認常有對下屬咆哮、情緒易失控狀況,在民事責任與行政責任上,比較容易證明她因故意或過失釀成本件憾事,但刑事責任須遵循嚴格證明,尤其對於吳男之死,要建立謝宜容領導統御風格是直接且唯一的因果關連,而非僅憑衆口鑠金的「逼死」說法就能定案。
另外,謝嶽龍指出,《刑法》尚未定義何謂「霸凌」,加上「求好心切」的職場責罵很難被認定是尋短唯一原因,可能頂多追究謝宜容的「傷害刑責」。
新北地檢署表示,謝宜容涉瀆職案禁止出境、出海,但因案件還在偵辦中,理由不便說明,至於專刊則是由警政單位制作、以資辨識,非地檢署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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