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楊麗花歌仔戲詐百萬戲服 名設計師願和解私下清點尾款

楊麗花被控詐騙戲服案,檢察官認爲屬於單純的民事糾紛,處分不起訴。(圖爲資料照/記者陳以升翻攝)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臺灣歌仔戲天后楊麗花被控在2017年製作《忠孝節義》時,找劇場界知名服裝設計邱聖峰製作戲服,沒想到邱在隔年指控楊麗花和弟子陳亞蘭不但百般刁難,還拒付尾款175萬元,涉嫌詐欺,不過檢察官調查認爲,全案僅屬於雙方民事契約履行問題,且邱也表明與楊麗花達成和解,將私下清點服裝計算尾款,臺北地檢署在9日處分不起訴楊、陳。

▲服裝設計師邱聖峰曾受訪指控遭楊麗花的麗生百合公司刁難戲服制作。(圖爲資料照/記者陳以升攝)

楊麗花(本名林麗花)創立的麗生百合國際娛樂公司,在2017年間,由董事陳亞蘭(本名陳欣湉)出面,和邱聖峰簽約設計、租借戲服,簽約金550萬元;隔年邱聖峰就向《ETtoday新聞雲》記者表示,合作過程中,楊麗花對設計百般刁難,甚至拒付尾款175萬元,他製作580套戲服投入大量成本,「爲了一針一線縫出來的血汗錢,一定要提告!」

楊麗花與陳亞蘭合作的麗生百合公司當時則發表4點聲明反駁,指對方在執行該案時一再違約,未按合約與雙方協議時間交付成品,嚴重影響了拍攝。聲明還說,楊小姐本着「心存善念」、不該扼殺年輕人未來,僅交代工作人員督促對方,始終未針對背信與違約提告,對方卻以偏頗言論訴諸媒體,楊小姐甚感失望。

▲邱聖峰爲歌仔戲製作戲服的創作手稿。(圖爲資料照/記者陳以升攝)

臺北地檢署調查認爲,全案出於雙方對尾款計算方式的認知不同,應該屬於民事契約履行問題,與刑案無關,且邱聖峰在偵查中也表明,已經與楊麗花公司達成和解,雙方將私下針對租借服裝數量等與合約金額相關事項重新清點,計算尚未履行的尾款金額,檢察官因此處分全案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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