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同」獵巫 南韓上尉與同袍發生性行爲判有罪 

▲一羣韓國軍人紀念儀式中一起喊口號。同性戀在南韓並不違法,但軍方仍可以「影響士氣」爲由,依軍法起訴。(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南韓陸軍一名上尉因爲跟一名男性同袍發生性行爲,被送上軍事法庭。法庭週三(24日)苅決裁定該名上尉罪名成立,判處6個月徒刑,緩刑1年。有人權組織批評,南韓軍方此舉有如「恐同獵巫」。

南韓今年初有兩名軍人的性愛影片流出後,軍方即開始嚴打軍中同性戀。陸軍參謀總長更下令「整頓」。該名上尉於上月被捕,正是被監察機構揭發他與同袍性交,但軍方否認「獵巫」。

該名上尉的代表律師週三表示,暫時未知當事人會否上訴,因爲他不想再受司法程序的折磨。 有人權組織形容判上述判決述「開倒車」,進一步恐嚇在該國備受迫害的性弱勢羣體。

儘管同性戀行爲在南韓並不違法,但軍方仍可以「影響士氣」爲由,將它列作「性騷擾」行爲,依軍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