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與義國富商爭女 判暫交生父
義大利藍姓富商和詹姓空姐爭女監護權訴訟,正由臺北地院家事法庭審理中。(本報資料照片)
義大利籍藍姓富商與臺籍詹姓空姐爭女風波,因女兒寫給總統蔡英文一封「讓我留在臺灣」的親筆信,引起迴響。這宗跨海爭女的大戰,從法院打到地檢署,監護權歸屬仍在臺北地院審理中,但法官已裁定兩天後,空姐須在法院交出女兒給富商,屆時空姐會不會依裁定交出愛女,演變成當年巴西混血兒吳憶樺的翻版,深受各界關注。
藍姓富商2007年來臺洽公時與詹姓空姐交往,2014年兩人未婚生女,富商也完成認領,不久兩人感情生變。2017年底,富商先是提早將女兒帶回義大利,後詹女不滿男方未依約定時間把女兒帶回臺,隨即向北院提起改定監護權訴訟,並向法院聲請暫時處分,禁止富商在判決結果出爐前,將女兒帶離臺灣。但當時女兒仍在義大利,最後最高法院認爲沒有限制離境的必要駁回確定。
2019年1月,詹女飛往義大利探視女兒,後以女兒護照遺失爲由,向駐外使館申請補發,逕自帶女兒回臺。富商爲此在同年11月,向北院家事法庭聲請假處分,法官基於詹女謊稱女兒護照遺失將人帶走,不僅有違法之嫌,也缺乏爲人父母的善意,裁定暫時把女兒交給富商帶回義大利。
不料詹女無視裁定,進一步切斷父女間聯繫,爲了找出女兒,富商向詹女所住北市內湖區管轄的士林地院聲請緊急保護令獲准,要求詹女一定時間前,帶女兒到富商律師的事務所交人。因空姐所有法律途徑全數失敗,於是找上市議員替她舉行記者會,控訴法院相關作爲讓她求助無門。
母稱孩子不想離開她
富商不滿詹女謊稱女兒護照遺失補辦在先,又不顧法院保護令在後,對她提出略誘和僞造文書的刑事告訴,臺北地檢署兩度不起訴後,高檢署仍第二次再議發回第三度偵辦,北檢11日開偵查庭,富商律師與詹姓空姐針鋒相對,律師質疑詹女發動媒體攻擊,且「一個只有8歲的小二女生,怎麼可能寫信給總統?」女方則反擊,若女兒不想離開她,她也沒辦法。
男提告略誘、僞造文書
北院爲避免社會大衆接受片面資訊,昨日公佈本案有關親權行使的裁定,說明監護權判給生父,是因生母的不法行爲比生父嚴重,法官認爲要以女童最佳利益爲優先考量。由於法官在女童暫時交給父親的前述裁定中,已定14日詹女需帶着女兒到法院,直接交付給富商律師,若詹女不配合,屆時法院不排除強制執行,派員到詹女家中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