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服員罷工17天免賠3400萬 長榮發聲:繼續追究違法責任
長榮航空空服員2019年發起罷工,長榮事後向工會及12名幹部提出訴訟,並求償3400萬元,臺北地院今判公司敗訴。(本報資料照)
長榮航空空服員在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支持下,2019年發起長達17天的罷工,公司事後向工會及12名幹部提出訴訟,並求償3400萬元,臺北地方法院今判工會及幹部免賠,可再上訴。長榮航空稍早迴應,會捍衛投資人及員工權益,持續追究違法罷工的責任。
長榮航空表示,2019年6月21日向臺北地方法院遞狀,控告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違反「勞資爭議處理法」,以設置勞工董事及維持日支費的間距條款當作罷工訴求之一,並進而發動突襲式罷工,造成公司營業損失逾40億,同時嚴重侵害旅客權益、毀損公司商譽。
對於今日經臺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長榮航空敗訴,公司對此深表遺憾,將於收到判決書與律師研究後,提出上訴。
長榮強調,充分尊重工會活動,在罷工前協商過程中,公司已同意工會優化員工待遇等訴求,並陸續實施。
然而,工會最後提出「設置勞工董事」此一違反公司治理原則的訴求,當作罷工投票標的,反映出其「以罷工爲目標」的意圖,最終造成旅客蒙受損失與飛安疑慮,耗費大量社會成本,實非社會大衆、公司及大部分員工所樂見。
長榮指出,公司以永續經營爲考量,與工會蓄意罷工的邏輯不同,工會2019年中對長榮航空發起的罷工活動,在當年航空景氣一片大好的環境下,造成長榮航空營運上莫大的衝擊,營業損失逾40億,直接影響全體員工的年終及福利。
罷工半年過後的新冠肺炎疫情肆虐,航空業與旅遊業大蕭條,長榮航空也無法倖免;公司對於類似此種無法掌控的因素,都得納入整體經營策略評估,以確保公司正常營運。
長榮說,公司肯定絕大部分員工的努力,與公司一同度過各種難關,關於本案將會繼續透過司法程序,捍衛27萬名股東以及上萬名員工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