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鐵閘門自由落體壓死人 業者判決結果出爐

臺北地方法院大門外觀。本報資料照片

黃姓男子去年施作彭姓男子住處地下停車場的升降閘門更換工程,不料完工後,彭男以遙控器操控鐵閘門升起,卻突然以自由落體方式掉落地面壓死彭,臺北地方法院考量黃男犯後坦承犯行,且承諾死者家屬610萬元,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刑1年。緩刑5年。可上訴。

去年4月黃男受彭男委託,以28萬元承作彭家地下停車場之升降閘門更換工程,但黃男本應注意設計閘門升降設施時,要確實焊接各項構件交接處,讓馬達能承受閘門的重力,以避免危險發生,卻僅設計由馬達升降閘門,未設計預防閘門墜落設施。

黃男在4月23日完成該項停車場閘門工程,收取工程費28萬元,將搖控器交給彭姓友人,5月6日傍晚,彭男站在閘門開口處正下方,操控閘門升起,欲進入停車場時,因閘門上升,傳動軸與閘孔交接處的焊接位置斷裂,閘門突然掉落重壓彭男致死。

臺北地院認爲黃男令被害人因此失去寶貴之生命,且使家屬造成難以彌補之創傷,實有不該,惟念他犯後始終坦承犯行,且承諾賠償610萬元,堪認犯後態度尚稱良好,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伍年,並應履行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