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洞害車禍 機車騎士獲國賠

邱姓女包商去年騎車行經新莊區,機車騎過道路地面的凹陷坑洞失控人車倒地,造成其行動不便,需要專人看護,邱女新北市養工處求償30萬餘元,指控其道路養護不周。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審結後,判養工國賠8萬餘元,可上訴。

去年3月間,邱女騎車途經新莊,道路凹凸不平摔車,指控養工處缺失,養工處則駁斥稱,邱女未注意前方車輛所致。法官勘驗影片後發現,邱女機車騎過坑洞外緣,隨即重心不穩,試圖抓住龍頭、伸腳回穩,卻碰撞上前方臨停小貨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