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遭起訴 北市府:2周內開會討論 一旦認定違法會勒令停工

前臺北市長柯文哲遭求刑28年,北市都發局表示,1.5個月內決議是否要撤回京華城的20%容積率及停工。(本報系資料照)

前臺北市長柯文哲遭羈押113天后,臺北地檢署26日偵結,柯文哲涉收賄、圖利、公益侵佔3罪,共求刑28年6月,北市都發局表示,起訴書出爐後的2周內會立刻針對都市計劃適法性開會討論,駁回都市計劃原先覈定的細部計劃並勒令停工,後依專家學者意見做出決定,在會後1個月內決議是否要撤回京華城的20%容積率。

臺北地檢署今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圖利罪起訴柯文哲,另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賄、圖利罪起訴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查出柯與沈共同圖予京華城公司、鼎越公司高達121億545萬6748元的不法利益,檢察官向法院求處總計28年6月徒刑。

都發局表示,行政程序法要求行政機關可先進行調查,已經組成專案小組,依檢方起訴對象及內容,後續2周內開會討論此案的都市計劃適法性及容積率等內容,一旦認定違法,北市建管處會依照《建築法》勒令工地停止施工。至於駁回後的程序是否重來,會委請都市計劃專家學者、法律專家提供相關意見。

都發局長簡瑟芳表示,已成立「京華城容獎違失調查小組」,由臺北市副市長李四川擔任召集人,成員包含法務局、都發局、建管處、政風處、都委會,並將邀請專家學者參加,且會參酌檢方起訴書內容及柯等人涉案情形,重新檢視原核定都市計劃適法性及確認後續因應作爲。

建管處表示,已不受理京華城工地的樓地板施工勘驗,但工地組裝鋼構及鋼架等非屬應申報勘驗項目,雖工地仍繼續施作,但後續若施作須進行樓地板灌漿等工程,將無法繼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