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遭羈押 醫師質疑法官忽視這點 裁定隨時可翻案
京華城案延燒,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昨遭羈押禁見。記者曾原信/攝影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被裁定羈押禁見,民衆黨將號召小草上街挺柯。醫師沈政男認爲,法官將公文蓋章當成柯文哲強力介入,忽視京華城容積率是共識決。這項裁定未來隨時可能翻案,小草不必急着上街,而是要在網路上,闡述偵辦與裁定不合理之處,讓更多人支持柯文哲。
沈政男說,北院裁定書說「柯文哲不爭執部分事實」,還以爲抓到驚人的新事證,原來,就只是「柯文哲有在公文上蓋章」,又說幕僚也提醒「有違法圖利之嫌」,甚至議員質詢時也提出警告,然後說,以柯文哲開晨會的精明模樣,「不可能不知道,超過560%的容積率涉犯圖利罪」柯文哲跟議員的便當會後,市府開始處理容積提升事宜,顯見「積極介入」,結論便是:已構成圖利罪!
法官完全採信北檢的片面之詞,把公文處理流程當成強力介入,沒有考慮到京華城容積獎勵乃都委會二十幾位委員的共識決。
都委會的783次會議結論講得很清楚,容積獎勵不是根據自治條例,而是都市計劃法24條自辦計劃,這樣哪裡違法?超過560%部分,只有兩成是容積獎勵,其他三成是容積移轉,也就是商人從隔壁大樓花了幾十億買容積,哪裡有200億圖利?
臺北市政府都發局今年一月也說,京華城案「公益性、對價性、適法性」沒有問題!結果前任都發局長說,「我那時有提醒柯文哲,此案可能圖利」那只是個人看法?別的都發局長就不認爲違法。其他幕僚、議員的看法,也是類似。
但施政不能只聽片面之詞,柯文哲於是交給都委會討論,而結論就是:不走地方自治條例的容積獎勵,而是走都市計劃法的容積獎勵;比照都更的容積上限,不是認爲此案是都更,而是臺北市沒有訂出都市計劃法容積獎勵施行細節,只好參考都更規定。
前一位羈押庭法官說,「從柯文哲的專業與職務來看,就是信賴都委會多數決」,這纔是重點,而不是有沒有在公文上蓋章。公文不蓋章,出得了市府嗎?竟然拿這個來當柯文哲圖利的事證,說穿了,就是建樹不見林,指鹿爲馬。
更裁法官的看法,就是「我說你明知違法就是明知違法」因爲圖利罪本來就充滿爭議,起訴一堆,定罪率不到五成。沒收錢就被認定貪污?更裁法官的看法,未來隨時可能翻案,因爲實在太過主觀。
如果這樣可成立,以後蔣萬安敢做事嗎?其他縣市長呢?圖利罪,在前方等着你們!柯文哲在看守所,也會形成一套新的論述,怎麼翻修制度、法律與觀念的老舊建築,爲國家進行更美好的發展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