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延押至明年1月4日 白營:支持律師團提抗告

臺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案,昨聲請延押民衆黨主席柯文哲,臺北地院上午提解柯文哲出庭,柯否認圖利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更否認收賄;但因柯文哲隨行秘書許芷瑜通緝在案,法官認定柯有串滅證及逃亡之虞,裁定羈押禁見至明年一月四日。

民衆黨批評,柯文哲收押禁見近兩個月,至今檢方提不出足夠證據起訴柯,反倒以A案辦B案,配合媒體辦案讓輿論未審先判,政治黑手毫不掩飾介入司法。民衆黨與柯文哲妻子陳佩琪都支持辯護律師團,依法爲柯提出抗告。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也聲援柯文哲,表示檢方沒有一刀畢命的證據,難免被外界質疑要繼續押人取供。

柯文哲延押庭自昨早九時卅分到十二時結束,兩個半小時內檢、辯攻防不斷,檢方說明柯仍然有羈押禁見必要性;但柯律師則主張,已沒有再延押必要,庭後柯先在候審室等待,下午獲知延押,由囚車載返臺北看守所。

法官審查認爲,柯文哲經訊問後,依目前卷證資料,除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最重本刑五年以上的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外,再依卷內事證,目前尚有共犯未到案,且有犯罪事實有待繼續偵查予以釐清。

裁定指出,關於審查刑事訴訟法羈押要件,柯文哲已符合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以及柯所犯爲重刑之罪,柯有逃亡或勾串證人之虞,羈押原因還是繼續存在。

裁定認爲,柯文哲如不羈押,無法保全訴訟、證據及將來的執行,經斟酌公共利益維護與被告權益保障的動態平衡,再衡量比例原則後,仍認無法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替代而有羈押的必要,檢察官聲請延長羈押,並無不合,應予准許。

柯文哲在羈押庭開庭時,約有數十名「小草」聚集法院外聲援,臺北市警察局中正一分局派十六名警力戒備、維護法院安全;小草們高舉「押人取供」、「賴政府極權,天怒人怨」、「沒證據就放人」等牌子,大聲抗議司法不公。

檢察官爲鞏固柯文哲涉及圖利京華城事證,昨天再指揮廉政署約談臺北市政府前都發局專委、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副處長王金棠多人作證,陸續移送地檢署復訊後獲請回。

檢廉調查,柯文哲涉圖利威京集團並疑收受賄賂。北檢也認定,柯文哲利用實質影響力圖利沈慶京至少兩百億元,使得承攬開發案的鼎越公司獲得百分之廿容積獎勵率,不法利得高達一一一億元,爲保全日後追繳,檢方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扣京華城土地獲准,鼎越不服提抗告,臺灣高等法院撤銷發回更裁,扣押程序救濟尚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