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執法設備設置「隱蔽」 網友轟政府搶錢!警方迴應了
針對民衆質疑測照地點適法性,新店警分局指出,該地點已於6月20日在本局交通警察大隊網站公告,且該處前方100公尺已設置「警52」標誌,符合相關規定。(新店警分局提供)
網友認爲科技執法設置地點「隱蔽」,怒批政府搶錢。(新店警分局提供)
民衆駕車行經新北市新店區祥和路,意外發現警方於路邊增設移動式超速照相機,認爲警方「搶錢」,將照片PO上臉書社團,提醒民衆注意。對此,警方迴應,該地點已於今年6月20日在新北市警察局網站公告,且該處前方100公尺設置「警52」標誌,符合相關規定。
有民衆在臉書社團《我們就是安坑人,安坑自古就是城》發文,「原來還有這招啊,大家自己注意點啊」,並附上於祥和路邊拍攝的數張照片,照片內容爲警方架設偵測超速的科技執法設備。由於設置地點「隱蔽」,網友們的意見不一。
有部分網友認爲,「打着安全之名,實榨乾民衆荷包」、「地方政府吃相難看」、「如果警方把這種腦筋用在抓捕詐騙集團,那真是全民之福」,但有網友覺得,身正不怕影子斜,只要不超速違規,設在哪裡都沒差。
針對民衆質疑測照地點適法性,新店警分局指出,經查該地點已於6月20日在本局交通警察大隊網站公告,且該處前方100公尺已設置「警52」標誌,符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之2條相關規定。
新店警分局表示,另查該路段事故件數,2021年A2、A3事故計發生28件,2022年A1發生2件,A2、A3事故計發生41件,今年1至7月A2、A3事故計發生16件。該路段速限50公里,爲強化速度管理及防制交通事故發生,於12日晚間11時至隔日清晨5時,計測得超速件數達55件。
新店警分局呼籲,民衆行車應遵守交通規則且勿超過規定速限,共同維護道路行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