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頻譜全超標 臺灣大林之晨:願擔更大社會責任

林之晨表示,後續3家業者每家電信都一定會超標,期望有智慧的主管機關NCC應該可就現行法律面再來解釋,多一點頻譜要多負一點社會責任。

林之晨進一步表示,假設NCC再有附加條件下,多給電信以者一點頻譜,則業者也相對應需要多投入一點社會責任,當然,臺灣大也會非常願意,臺灣大很願意多爲社會做一點事情。

臺灣電信業將回到電信三雄,後續待臺灣大、遠傳分別完成臺灣之星和亞太電的整並後,中華電也將以上限20.81億元取得亞太電(3682)900MHz頻段上下行合計20MHz頻寬,三家電信公司都將面臨頻譜超標問題。

依「電信管理法」規定,電信事業實際可使用合計頻寬不得超過1/3上限,但在3前提下得不受第一項限制,包括頻率使用效率;電信事業間營業之讓與、受讓或合併等市場因素變化;其他重大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