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友財報不實遭投保中心提告求償 法官判賠結果出爐
康友-KY前董事長黃文烈涉財報不實且掏空捲款潛逃,康友股票遭停止交易,逾4700名股民受損,投保中心代爲提起民事求償。(示意圖/達志影像)
康友-KY前董事長黃文烈涉財報不實且掏空捲款潛逃,康友股票遭停止交易,逾4700名股民受損,投保中心代爲提起民事求償,臺北地方法院判決康友公司及黃文烈等人須賠償50億多元,簽證財報的2會計師各要負25%責任,且各與勤業衆信會計事務所負連帶賠償12億多元。可上訴。
投保中心提起民事求償訴訟主張,康友公司在2019年第3季及第4季、2020年第1季公佈之財務報告違反財報編制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規定,未於係爭財報揭露六安華源公司機器設備設定抵押之事、簽訂合同及擔保金額等相關內容。
投保中心認爲,康友財報附註關於「質抵押之資產」、「或有負債」、「關係人交易」及「重要契約之簽訂」等內容有不實,誤導投資人投資判斷,後來康友公司股票在2020年8月18日起停止交易,投資人因持有康友公司股票,受有損害,康友及時任董事長黃文烈須負賠償責任。
臺北地院判決,康友公司及黃文烈等人須連帶賠償逾4700名投資人共50億5580萬多元,且2名財報之簽證會計師,對於財報不實情節雖非故意放任,但顯有違反證交法、查籤規則等法令暨審計原則之過失,須各與勤業衆信事務所負25%責任,各連帶賠償12億6395萬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