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她從小長大」大叔邀唱猛灌酒 她清醒見「胸罩扣錯」才知遭硬上

臺中地院認定卓男犯行屬實,最終依犯乘機性交罪,處3年4月徒刑。(示意圖 / shutterstock)

臺中市一名女子曉雲(化名)國小時結識卓姓男子,相識20年始終以「叔叔」稱呼,雙方感情十分要好。去年2月,卓男開車帶着曉雲到摩鐵唱歌,之後竟趁機將人灌醉,最終性侵得逞。曉雲酒醒後察覺胸罩扣錯位置,才驚覺被卓男性侵,事後也因此於身心精神上飽受煎熬,曉雲鼓起勇氣報警處理。臺中地院經審理,認爲卓男犯行屬實,依犯乘機性交罪,處3年4月徒刑,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卓男爲小云繼父之好友,自小云國小4、5年級時即看着她長大,兩人相識20多年,於小云而言,卓男就如父親般角色存在之長輩。2022年2月25日,卓男開車將曉雲載至磨鐵開房休息,期間亦邀曉雲暢飲威士忌,並趁機將她灌醉得不省人事。待曉雲酒醒,發現胸罩扣錯位置,驚覺被卓男性侵。

事後,小云情緒一度瀕臨崩潰,後於住處浴室時與友人傳簡訊時,哭訴自己遭熟人性侵之經過。友人察覺小云異樣,擔心她發生意外於是進入浴室查看,結果竟目睹小云輕生舉動。後經友人阻止輕生、鼓勵及安慰後,小云鼓起勇氣,選擇報警處理。

卓男辯稱,他與曉雲發生性關係是對方投懷送抱,更指期間因爲他先主動結束性交行爲,使小云自尊心受損,因此不排除小云挾怨報復之可能,矢口否認其犯行。

經臺中地院審理,指稱小云清楚描述事發經過及其細節,證詞前後一致,且若非親身經歷,小云應無可能具體詳述此等被害事實。法官認爲,二人相識多年亦無怨隙,而小云將卓男視爲長輩,雙方此前更無發生任何性行爲,若非確有其事,小云不可能不顧彼此多年情誼、卓男與母親、繼父之交情,憑空杜撰卓男趁機性交一事。

臺中地院認定,卓男犯行屬實,犯後絲毫未反省己過,且未與曉雲達成和解,但考量卓男高中畢業、目前從事貨車司機之工作、已經離婚、子女均已成年、家庭經濟普通之生活狀況,最終依犯乘機性交罪,處3年4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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