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131刀後吊死「仍可教化」! 男見前妻家半裸男殺紅眼 一審逃死

砍131刀後吊死法官認仍可教化,男見前妻家半裸男殺紅眼 一審逃死。(中時資料庫)

何姓男子不滿37歲的吳姓男子出現在前妻姚女的家中,情緒失控下,持刀追殺狂捅131刀、還用繩索將他吊掛勒斃,事後逃至鼓山車站躲藏落網。吳男落網後遭起訴求處重量刑,遭羈押至今,但何男在羈押期滿前向法院聲請交保遭駁回還抗告。高雄地院今一審宣判,認定何男因情感因素殺人,手段殘暴,但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仍有教化的可能,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苓雅區林森二路一棟大樓今年5月發生命案,吳男上半身打赤膊,身中十多刀陳屍浴室內,屋內有多處噴濺血跡。

警方事後查出,何男持有姚女住處備用鑰匙,進屋後發現不認識的死者在內,兩人立即起口角衝突,憤怒中隨手抓起一旁的刀朝死者揮去,死者當場遭亂刀砍中多處要害,致命傷全集中在上半身及頸部。整起憾事,姚女因爲出門接送小孩,並不知情。

何男犯案後,將2把沾滿乾涸血跡的兇刀丟在機車置物箱後、逃亡至路竹車站,再南下至鼓山車站,爲了掩人耳目,特地穿上反光背心、僞裝成工作人員,再藏匿在車站電梯上方、僅能容一人藏身的狹小維修空間。

眼見警方在電梯門外包圍等待,何男還裝傻、打開電梯玻璃門後探頭詢問警方,眼見掰不下去,乖乖走出電梯就逮,被警方壓制上銬。

何男向檢方供稱,自己的記憶「斷片」,並沒有殺人的意圖。但吳男家屬向檢方痛陳,至今仍無法走出傷痛,希望檢方對何男求處死刑。高雄地檢署認爲,何男只因爲感情因素就痛下殺手,手法兇殘,依《殺人罪》起訴何男,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殘,依《殺人罪》起訴何男,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何嫌日前在因羈押期滿前聲請交保遭駁回,又不服提出抗告,但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爲,何男涉案情節重大,且有逃亡之虞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