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文科斯納和前妻分產撕破臉 友人吐婚變內幕:藉此羞辱她

68歲好萊塢男星凱文科斯納結束18年的婚姻。(圖/shutterstock)

好萊塢男星凱文科斯納(Kevin Costner)首部執導電影就奪下7座奧斯卡獎,包含最佳影片獎、最佳導演獎、最佳改編劇本獎等等,該片甚至被選入美國國家電影保護局中典藏,在好萊塢頗有名氣;今年5月傳出他與第2任妻子克莉絲汀鮑嘉納(Christine Baumgartner)婚變,前妻不願搬出44億豪宅,在豪宅附近租下月租百萬的房子,女方友人爆料離婚內幕,指凱文科斯納是想羞辱克莉絲汀。

綜合外媒報導,凱文科斯納和2任妻子克莉絲汀鮑嘉納育有2子1女,今年5月妻子向法院申請離婚,理由是「不可化解的歧異」,並要求擁有3名子女的共同監護權,據悉兩人婚前有協議,因此克莉絲汀無法要求贍養費,但凱文科斯納方卻向法院抗議,「克莉絲汀在沒有任何解釋或依據的情況下,將私人教練、未分配的信用卡費用以及整容手術等60%的費用分配給未成年子女,但孩子們根本不會使用私人教練的服務,只有克莉絲汀能做到。」

凱文科斯納還須給前妻120萬美元(約新臺幣3690萬元),讓克莉絲汀可以找尋新家,凱文科斯納卻表示到目前爲止已給對方145萬美元(約新臺幣4459萬元),還包含預付1萬美元的搬家費用、每月3萬的租房補貼,但女方仍不願搬離,據《每日郵報》報導,克莉絲汀不搬家的理由是凱文科斯納還未答應她提出的財務訴求,而女方原先住的是位於加利福尼亞州臨海的豪華別墅,價值約1.45億美元(約新臺幣44億元)。

對此克莉絲汀的密友爆料兩人婚姻內幕其實與房子無關,是凱文科斯納想藉離婚羞辱克莉絲汀,讓她的生活變成地獄,爆料者透露克莉絲汀曾表示如果凱文科斯納叫警察趕她出門,她也不會感到驚訝,但爲了孩子克莉絲汀想低調處理,她也在距原住處20分鐘車程的地方租下一棟高級住宅,包含游泳池、院子和4間臥室,租金約3萬5美元(約新臺幣1百萬元臺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