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見鄰愛犬 他和友決議「輾過」壓死 惡鄰重判3月罰20萬
鄰居養的狗在路中,他開車直接輾過致死,判3月罰20萬。(李易昌攝)
臺中王姓男子開車看見鄰居養的狗出現,竟和乘客討論要不要輾過,最後2人決議輾過,導致狗死掉,法院根據行車記錄器的對話,認爲王男根本就是故意要輾過致死,考量他犯後態度惡劣,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判3月,併科罰金20萬元,可上訴。
檢警調查,今年1月份王男跟乘客開車行經臺中神岡區神清路巷弄時,見前方鄰居養的狗出現,卻還故意直行輾過狗導致牠死亡。
臺中地院審理時王男否認犯行並辯稱沒看到狗,稱若有看到就不會開過去,不是故意的,法院勘驗行車記錄器卻發現王男左轉巷弄時,鄰居的狗就出現在前方路中,車上1男用臺語說硬要輾過,但狗跟車輛還有3棟房子的距離,王男能持續向前開。
行車記錄器還有2男「要撞過去喔」、「嗯輾過」等對話,隨後便是狗被輾過慘死的撞擊聲,然而車輛卻未停止依舊前行,接着就有「撞到狗了」、「不然你不會去檢舉」等爭執。
法院根據車內討論要不要輾過狗的對話,最後決定要輾過,且車輛與狗還有3棟房子的距離,至少有3秒反應時間,然王男卻決意輾過狗致死,不採信辯詞。
法院痛斥王男無視尊重及保護動物生命,犯後的否認態度惡劣,且考量檢察官起訴王男求刑7月等意見,依違反⟪動物保護法⟫不得任意宰殺動物罪,判王男3月徒刑,併科罰金20萬元,得易科罰金、易服勞役,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