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買董事會 通過兩規章修正

1.爲對延長撮合間隔時間之有價證券提升交易資訊透明度,修正「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之相關規定。

2.配合主管機關開放證券商得在其營業處所與專業機構投資人及高淨值投資法人從事不動產抵押貸款債券(MBS)及抵押債務債券(CDO)之買賣,修正「證券商自行買賣外國債券交易辦法」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