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衣掛牌大賣場退貨換鈔兩度得逞 她第三次拿7件來...穿幫了
▲ 舊衣掛牌大賣場換鈔票,女異想天開穿幫被抓起訴。(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pixabay)
基隆市一名吳姓女子,熟知大賣場退貨手續,穿過的舊衣褲,沒有送回收,竟然到賣場換錢,2019年5月5日將自己穿過的衣褲,掛上大賣場販售衣物的掛牌,辦理2次退貨,詐取1495元, 1個月後食髓知味,第3度如法泡製辦理退貨取款時,被店員當場識破報警處理,警方到場查扣全部12件舊衣物移送,基隆地檢署近日依詐欺罪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檢警調查指出,吳女以不詳方法取得信義區某大賣場販售衣物的掛牌,並熟知大賣場退貨手續,異想天開於2019年5月5日將自己穿過的舊短褲、紫色條紋上衣上方,掛上掛牌混充新衣物拿到該賣場辦理退貨,賣場承辦人員一時沒有察覺,退給吳女298元。當天晚上,吳女以同樣手法,再攜帶已穿過的2件黑色連帽T-SHIRT、1件女用上衣掛上吊牌,前往該大賣場退貨,又順利詐得1097元。
吳女食髓知味,1個月後,再度拿穿過的牛仔褲、POLO衫及、T-SHIRT等7件舊衣,如法炮製辦理退貨時,被店員發現,報警逮人。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等資料佐證,吳女供稱自己確實是拿着商場吊牌,掛在舊衣物上,再拿到賣場退貨換錢,一共拿了12件衣物詐騙,警方乃依詐欺罪嫌送移送法辦。
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因賣場監視器畫面明確拍下吳女退換貨時的畫面,賣場也提供吳女貨物退回證明單影本等證據,證據確鑿,以吳女觸犯2個詐欺取財罪及1個詐欺取財未遂罪,犯意各別分論並罰起訴,因吳女已承認犯行,乃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