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拍打部屬臉 警所長記過拔官
臺北市警局文山一分局。圖/取自GoogleMaps
據瞭解,該員警本月十五日向分局反映,但表示不想被調整單位,也不希望檢討處分所長,後來因認爲林姓所長以排班方式「刁難」,廿三日再度向分局反映。
市警局認爲,分局調查時間延宕,也未立即向市警局陳報,違反報告紀律,從嚴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警方調查,萬芳所上月廿九日晚間在轄內一間餐廳辦理統調、平調員警迎新餐敘,共十二人蔘加;九時許準備結束時,卅九歲林姓巡官所長酒後在餐廳外與一名新進警員交談,以手掌拍打該員臉頰數次。
分局接獲員警反映後調查,林疑是討論勤務問題時提及該員警曾上班遲到後動手;林稱酒後不復記憶,在場部分警員證稱看見林動手,但不清楚原因。
文山一分局認爲無監視器拍到林姓所長動手畫面,不過有多名警員目睹,因員警不提告,也不提出霸凌申訴,林事後也深感自責,前天決議記過一次,列案例加強宣教。
事件昨天持續發酵,北市議員陳怡君痛批所長身爲警官行徑「有如角頭」,做了人民保母的最差示範,同時也爲基層員警抱屈,支持受害者提告,並要求市警局以最嚴格標準端正警紀。
市警局昨天重新議處,將林調離所長一職,同時追究分局處理不周之責。
林是警員出身,擔任警官後在基隆市警察局任職,去年九月調北市警局勤務指揮中心,今年六月才調萬芳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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