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安基金濫用 何不轉做看護工資

聯合報十一日社論《落實就安基金正義,先讓看護工家庭免繳》,直指勞動部濫用名目,揮霍公帑,公然揩勞動者的油,已到了恬不知恥的地步。社論主張,賴政府檢討就業安定基金弊端時,應優先考慮對引進家庭看護工的僱主減免「就業安定費」,或全額免收、或減半徵收。

既然要「檢討弊端」,那麼,濫用名目,揮霍就業安定基金的違法惡行,怎能不追懲到底呢?不懲前,何以毖後?懲罰,必須讓違法濫權者痛,否則不足以產生嚇阻效應並彰顯正義。准此,建議有四:

第一,檢方應該向濫權違法動用就業安定基金者求償,償還金額大小可做爲量刑輕重的參考。誰濫權,問誰的責;誰揮霍,要誰償債。

第二,就安基金遭濫用揮霍的總額,應仿效退稅的做法,按比例退還給該時期內繳交就安基金的全體僱主。

第三,家有外籍看護工者皆知,外籍看護在臺工資較鄰國偏低、工時長、例休少,要想留住優秀的外籍看護,僱主除善待外籍看護外,還須自行爲看護按時加薪。每月二千元的就安基金,雖說是家庭看護工的僱主繳交的,換個角度看,這二千元何嘗不是從外籍看護工的薪資所得裡「剋扣」得來的?

第四,勞動部所作所爲,證實了就業安定基金壓根沒有發揮安定就業的功效,反倒成了當權者濫權貪腐、攀附權貴的小金庫。因此即日起,家庭看護工僱主應免繳就業安定基金,而將每月二千元的「就安基金」轉做家庭看護工的基本薪資,「安定」他們「就業」,安心在職。

互聯網時代,外籍看護工人手一支移動通訊終端,積極參與社羣媒體;許多外籍看護,除本國語文外,也通曉國、臺、英語甚至阿拉伯語,認識漢字。勞動部的貪腐霸凌,濫用就業安定基金,早已成爲外籍看護的談資。就業安定基金的弊端真能徹底檢討?濫權者能否受到懲罰?外籍看護的薪資待遇能否藉此機會做出合理的調整?他們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