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執法遭疑把民衆當提款機 高雄湖內警澄清:非藏匿拍照
高雄市湖內警方在路竹區環球路做測速執法。(警方提供/林瑞益高雄傳真)
近來有不少民衆向高雄市議員黃明太陳情,指警察在臺28線田寮路段、臺17線等路段都站得很隱蔽,疑似向民衆搶錢,黃明太說,警察執法要光明正大,不要躲躲藏藏。湖內警方對此表示,已經找議員溝通過,未來也會要求警員站出來一點,給民衆看得到,避免疑慮。
黃明太表示,最近許多民衆針對警察的交通執法頗有怨言,他將民情反映給市長陳其邁。陳其邁頗重視這問題,並交辦警察局檢討。
黃明太指出,在臺28線、臺17線與路竹臺1線等,不時發現警察執法,但他認爲,警察應該對易肇事路段做重點取締,避免擾民。且在執法過程應光明正大,一切以人民安全爲考量,不能將民衆當提款機。
湖內警方說,警員在測速地點前100至300公尺會立告示牌,且警方選擇拍照的地點並非隱匿,是基於安全的考量而選擇該區域執法,有規定不可在慢車道拍照,避免被車輛波及。未來會請警員在做測速執法時站在比較明顯的地方,同時也籲請民衆減速慢行,避免發生交通事故與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