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消年改三讀致預算支出大增 行政院遺憾:研議各種憲法救濟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立法院今(7日)三讀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5條」修正案,單獨提高警察、消防、海巡、移民和空勤人員所得替代率上限到80%。對此,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指出,立院在野黨團違反誠信,在法案三讀前未徵詢政院意見、也未指明預算來源,「行政院無法接受,並表達遺憾」,未來在收到法案後,行政院將依憲法賦予行政院之權力,研議各種可能的憲法救濟途徑。
李慧芝重申,行政院卓榮泰院長去年11月7日在院內與立法院在野黨團達成共識決議,未來立法院在通過大幅增加政府歲出預算的法案前,應依憲法第70條的精神、預算法第91條以及財政紀律法第5條等規定,先指名預算來源、徵詢行政院意見並協調可行性財源。
李慧芝遺憾表示,本次修法內容需要大幅增加支出預算,但在野黨團卻違反當時的承諾,除了沒有徵詢行政院意見外,也沒有指出預算來源;不僅如此,原提案不尊重考試院所提意見,在法案三讀前,還突襲增加消防人員、海巡、移民及空勤總隊人員。
李慧芝說,銓敘部已指出,此修法將造成退撫基金用罄年度提早2年,估算未來50年基金收入減少和支出增加合計1700餘億元,財務缺口須靠行政院公務預算撥補,也就是全體納稅人共同負擔。
李慧芝強調,行政院對此無法接受,並表達遺憾,後續收到法案後,政院將依憲法賦予行政院之權力,研議各種可能的憲法救濟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