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縣委、縣政府同意,公開招聘190人!最新公告

雄安新區雄縣2024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經縣委、縣政府同意,並報經雄安新區黨羣工作部覈准,雄縣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9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在考試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爲統一招聘,採取筆試和麪試相結合的方式。

三、招聘條件、崗位、人數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在18-35週歲(1988年7月10日至2006年7月10日期間出生)。

3.熱愛教育事業,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紮實的專業知識和教育基本功,能勝任階段教育教學工作,服從安排。

5.具有相應學段及以上教師資格證且與應聘崗位一致。具有初中及以上學段物理、化學、生物教師資格證的可以報考小學科學教師崗位,具有初中及以上學段歷史、政治、地理教師資格證的可以報考小學道法教師崗位。報考幼兒園崗位的應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

6.口齒清楚,身心健康,符合應聘崗位要求。

7.報考小學及以上學段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幼兒園學段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普通高等學歷教育(非在職)應屆畢業生須於2024年7月底前畢業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和崗位要求的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須於2024年7月底前取得國(境)外學位並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

8.本次招聘部分崗位用於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包括以下人員:

(1)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2024年高校畢業生。

(2)國家統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係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覈合格後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畢業當年入伍,退役後(含復學畢業)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國(境)外學位並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國(境)外學位並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9.本次招聘部分崗位要求具有“三年以上任教經歷”人員報考,具體條件如下:

(1)年齡在40週歲以下(1983年7月10日以後出生);具有連續三年以上任教經歷並至今一直在一線教學崗位(從發佈公告之日往前推算3年)。需提供證明材料:與任教學校簽訂的正式聘用合同、相應的社保參保證明(繳費單位與聘用合同單位一致)。

(2)具有相應學段及以上教師資格證且與應聘崗位一致。具有初中及以上學段歷史、政治、地理教師資格證的可以報語文、道法教師崗位,具有初中及以上學段物理、化學、生物教師資格證的可以報數學、科學教師崗位。

(二)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

具體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詳見《雄安新區雄縣2024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條件表》(附件)。

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此外,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招聘崗位。

迴避關係是指《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於“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係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係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迴避”的規定。

四、招聘程序

通過雄縣人民政府網(www.xiongxian.gov.cn)面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採用網上報名的方式。報名網址:https://xx2024jy.ibaoming.net/

2.報名時間:2024年7月16日9:00至7月20日17:00。

繳費截止時間爲2024年7月21日12:00。

3.報名要求: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4.資格審查及繳費:對報考人員網上報名登記表填寫信息進行資格審覈。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應聘人員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報名時間截止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他崗位。報名時間截止後未通過審覈的,不能再次提交報名申請或改報其他崗位。

報名最後2天報名人數比較集中,請儘量避開報名高峰期,以提高報名效率。請應聘人員儘量不要選擇最後時刻報名,以免因報考條件不符或填報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審覈未過”而錯失改報機會。

通過資格審查考生交納報名考務費100元,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未按期繳費者視爲放棄報考。

5.開考比例:崗位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不低於3:1,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對於取消崗位的已報名人員,徵求本人意見可以進行崗位調劑。

6.報名考務費減免對象和辦法:建檔立卡脫貧家庭人員和城鄉低保家庭人員,先完成網上繳費,而後在7月23日9:00至17:00到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雄縣雄州路481號雄縣政府綜合樓七樓719室)審覈並辦理減免考試報名考務費用的退費手續。具體辦理要求:建檔立卡脫貧家庭的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和當地鄉村振興局(原扶貧辦)出具的貧困證明或經當地鄉村振興局(原扶貧辦)蓋章的扶貧手冊原件及複印件;城鄉低保家庭的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和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或低保證原件及複印件。經審覈符合減免的,報名考務費將於審覈結束後7個工作日內原途徑返還至繳費賬戶。

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繫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後果,由考生自負。

(二)筆試

筆試採取閉卷形式進行。

1.筆試時間:2024年7月26日上午9:00至11:00。

具體筆試地點、場次及注意事項等相關要求詳見《筆試准考證》。考生可於2024年7月23日登錄報名網站打印《筆試准考證》。

2.筆試成績查詢方式:筆試結束後3日內可在報名網站查詢筆試成績及是否進入下一環節。

3.筆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和《教育專業能力測驗》。

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包括:政治(含時政)、法律、經濟、公共管理、公文寫作、職業道德、人文、國情等。

教育專業能力測驗主要包括:教育學基礎知識與基本原理、教學基本規律、教學方法、學生學習心理、兒童與青少年身心發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師心理等。

4.筆試題型:全部爲客觀題。

5.兩科合併一張試卷,滿分100分。

6.筆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低於最低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不得進入面試。

(三)資格複審

面試前對擬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資格複審。按進入資格複審人數與招聘人數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資格複審人選,比例內末位成績並列的一併進入資格複審。

資格複審須出具的證件及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證、筆試准考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證件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

2.學信網上自行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

3.國(境)外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等相關證件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

4.2024年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可提供與招聘崗位條件相對應的學信網關於學籍、學歷、學位的查詢信息(自行打印)。國(境)外留學回國人員尚未取得認證的,須書面承諾2024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

5.在職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隱瞞不報或不如實提供的,後果自負。

經複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在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面試

1.資格複審合格的考生進入面試。

2.面試通知單打印。進入面試的考生於2024年8月6日登錄報名網站自行打印《面試通知單》。

3.面試時間:2024年8月9日至8月10日。

具體時間、地點和場次安排詳見《面試通知單》。

4.面試方式。採取試講的方式進行。面試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面試當場打分,面試成績採用“體操打分”方法,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他分數的平均分爲面試成績。面試成績當天在考點外張貼。

5.總成績合成。面試結束後,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總成績滿分100分。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計算考生總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後兩位(四捨五入)。

(五)體檢、考察

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按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考試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高者,退役軍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學歷(學位)較高者,出生時間較晚者的辦法確定人選。體檢工作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的,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並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六)公示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確定爲擬聘用人選,在雄縣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在體檢、考察、公示環節出現不合格或放棄聘用而空出的崗位,按應聘該崗位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總成績並列時,按優先進入體檢順序確定遞補人員。

(七)聘用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用人選,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辦理入編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併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覈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別提醒:凡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資格複審、面試、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爲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覈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追究相關責任。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政策諮詢電話:0312-5819309

監督舉報電話:0312-5730432

技術諮詢電話:400-1629-400轉1435

請在工作時間內電話諮詢(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無特殊情況節假日正常休息)。

附件:雄安新區雄縣2024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條件表.xls

2024年7月13日

來源|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